關於退場,你必須把握兩個重點,不要被詐騙集團「軍醫局」呼攏:
1. 服役滿一年退場是你的合法權益,任何人企圖阻撓你退場都是違法,有刑責,是為 “侵權罪”,因為他侵犯你的合法權益。
2. 你與軍醫局之間根本不存在3000萬(15倍)的退場賠償契約。任何人強迫你簽 "退場賠償契約" 都是違法,有刑責,是為 “恐嚇取財罪”。
退場的步驟如下:
1. 六年制醫學系畢業服役滿一年,做完PGY1立即申請退場(七年制畢業下部隊滿一年立即申請退場)。對於你的退場公文,下面的小主任不會擋,會阻攔你的人是三總或各總院院長,因此公文送往院長室務必用存證信函寄達,院長碰到存證信函,為了避開法律責任,會立即放行,你的退場公文會順利送達軍醫局。七年制畢業下部隊滿一年,退場公文用存證信函直接寄給軍醫局局長,同理,部隊裡的小主管不會干涉你退場。第一次若被退回,一定要再用存證信函送一次。
2. 接下來要搜集證據,凡是接觸過你退場公文的人,只要阻撓你退場,都要列為被告,特別是 "人評會" 裡的成員,其一是侵犯你退場的合法權益,軍醫局局長是當然被告,其二是強迫你簽退場賠償的人,要拍照/錄影/錄音存證。在軍醫局索取退場賠償那張 "切結書" 寫下「哪些人涉嫌 “恐嚇取財”,即你若不賠2785萬就不讓你退場」,軍醫局局長是當然被告。請牢記:你與軍醫局之間根本不存在3000萬的退場賠償契約。
軍醫局自訂 "3000萬退場賠償的行政法規",只具招生簡章的效力,只能用來規範民國108年以後入學的新生,即在入學前簽下 "退場賠償契約"。請注意,行政法規不是法律,若涉及賠償必須事先簽約才具法律效力。軍醫局沒有任何人能充當法官判你賠2785萬。
3. 上法院提 "刑事" 告訴,包括「侵權罪」及「恐嚇取財罪」,告軍醫局局長。最好向你讀法律系的同學打聽訴訟細節,基本上「起訴」不只要有犯行,還要有犯意(即明知故犯),檢察官才能順理成章起訴軍醫局長(不要讓檢察官去找證據,他很忙)。版主再說一遍,軍醫局甚至國防部都不是立法機關,都不能制定法律。所有行政法規上制訂的賠償金額必須事先(在入學前)簽好契約,若在入學前沒有白紙黑字簽名的契約,軍醫局事後向你索求2785萬元才放人,此案若成為白紙黑字的事實(即有人要你簽賠2785萬的切結書,你拒簽,軍醫局局長不核准你退伍),軍醫局局長就犯了恐嚇取財罪。這是軍醫局最怕軍費生知道的事實。要讓軍醫局局長因恐嚇取財罪而被起訴,務請注意他的「犯意」必須明確,因此你要在賠償切結書另闢附頁告訴軍醫局局長為何犯了恐嚇取財罪,如此他就無法在公堂上狡辯他不知情。賠償切結書必須註明有附頁,以免你寫的附頁被軍醫局撕掉(相信版主,軍醫局真的是個不折不扣的詐騙集團,專門榨取軍人的醫療經費及醫院從事臨床教育及訓練的經費),你必須將切結書+附頁影本用存證信函寄給軍醫局局長,這樣他在檢察官面前才無法狡辯不知情。最後提醒軍費生,軍醫局局長「侵權罪」及「恐嚇取財罪」的犯行及犯意證據必須明確,千萬不要遺漏任何證據。另外,侵權罪可羅列損害賠償,即你不適任軍職,而軍醫局局長強迫你當軍人,你可列舉軍醫局局長的侵權行為對你身心造成的傷害,及妨礙你生涯規劃對你所造成的巨大損失。
六年制醫學系軍費生順利退場時,你已做完PGY2,前途一片光明。God bless you!
最後提醒想出國讀PhD的軍費生,畢業一年後退場才是上策,軍醫現在出國讀PhD名額極少,輪不到你的!輪到的那個人,你可能對他嗤之以鼻。這樣你何苦望穿秋水被軍醫局糟蹋?
- 12月 20 週五 201912:50
軍費生畢業後如何退場?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新增一篇 "置頂" 文章---軍費生畢業後如何退場?, 給想要退場的學弟妹. 真的真的, ˊ如果你對醫學充滿熱情與興趣, 國防醫學院院長及軍醫局局長會毀了你的一生. 想把醫學學好, 聽版主的肺腑之言絕對正確.
*****
*****
無聊
這篇置頂文章已被版主改寫, 新增內容主是: 1. 軍醫局甚至國防部都不是立法機關,都不能制定法律。軍醫局沒有任何人能充當法官判你賠2785萬。 2. 如何戳破軍醫局局長的侵權罪及恐嚇取財罪, 讓檢察官順理成章起訴軍醫局局長.
退場公文送出時,先扣下違法的「賠償切結書」,公文抵達軍醫局後,你會收到補送「賠償切結書」的公文,這是重要的物證。如果軍醫局以電話告知,你要留下電話號碼及接電時間,最好能詢問出是誰打電話給你。你不必在「賠償切結書」上簽名,但要在空白處寫下這是違法文件,你拒絕簽名,然後在你的聲明處簽名。另外要另闢附頁告訴軍醫局局長為何犯下恐嚇取財罪(軍醫局不是立法機關,不能制定法律;軍醫局也沒有任何人能充當法官判你賠2785萬),並說明「賠償切結書」為何違法,否則他會在法庭上狡辯他只是依法行事。你必須塑造軍醫局局長明知故犯的犯意,企圖阻撓你合法退場,即他的侵權犯意。
*****
*****
有軍費生的退場公文被人評會駁回,問版主該怎麼辦? 兩大原則: 1 服役滿一年退場是你的合法權益,任何人企圖阻撓你退場都是違法,有刑責,是為 “侵權罪”,因為他侵犯你的合法權益。 2. 你與軍醫局之間根本不存在3000萬的退場賠償契約。任何人強迫你簽 "退場賠償契約" 都是違法,有刑責,是為 “恐嚇取財罪”。 人評會駁回你的退場公文是違法的,這是有力的侵權物證。若退場公文被駁回,你應該上法院告軍醫局局長 “侵權罪”,但侵權的犯意必須明確,因此你要重新申請退場,並用存證信函告知軍醫局局長,若阻撓你退場就犯了侵權罪,他若再明知故犯,侵權犯意就明確,犯行+犯意明確,你上法院提刑事告訴,檢察官可順理成章起訴軍醫局局長。
退場不必花錢請律師,要靠智慧,如果你有聽版主的話好好讀原文書,有做研究的思辯哲學,退場智慧盡在其中,軍醫局局長其實也沒什麼,四兩播千斤要把他打趴很容易。 六年制醫學系畢業PGY1做完提出退場申請,用智慧按部就班,不疾不徐,耐心跟軍醫局鬥半年,PGY2做完剛好退伍。
*****
*****
Boring.
真的是萬分感謝版主在這個日子寫出這篇文! 這篇內容真的是超級重要的!!
退場公文如果被人評會駁回,千萬不要認為人評會有甚麼三頭六臂的絕活,坦白告訴大家:「沒有!」,因為人評會沒轍,所以只能駁回(不然你要他們怎麼辦?),但駁回你的退場申請即涉嫌侵權,至此只是「涉嫌」而已,你不必擔心無法退場,因為你已拿到「涉嫌」的證據。人評會到底有哪些人?你不必擔心查不到,因為一旦侵權罪的「犯行」及「犯意」證據都被你湊齊,你可以將人評會所有的成員列為被告,請求檢察官要軍醫局局長交出所有侵權人犯。因此當你第一次拿到軍醫局駁回你的退場公文,你大可慢條斯理再送一次退場公文,並用存證信函告知軍醫局局長「若再蓄意阻撓你退場就犯了侵權罪,人評會的成員都是共犯!」~事情發展至此,你大概可以準備退伍了!如果軍醫局局長要等到檢察官傳喚才批准你退伍,那他真的太笨了!侵權罪是告訴乃論,只要你收到退伍通知,隨時可以撤銷告訴。至於那3000萬退場賠償切結書,你笑笑就好,因為它不單只是違法文件,軍醫局若強迫你簽名才放你退伍就涉嫌「恐嚇取財罪」。
Naive.
By law. 一生習慣躲在暗處違法的院長局長眾星星們,最怕你站在明處與他們以法對決。
請問版主 若大四上正在修病理與藥理(醫學基礎學科最後兩門課) 可否報名(108,10/29)參加大四寒假(109,02/07)醫學國考一
照理說可以,但你要向考選部問清楚。
軍費生退場官司的打法,一如昨天(10/9)政經關不了彭文正所言,一定要有被告先拿出矛盾(違法或無法自圓其說)的證據(軍醫局違法駁回你的退場申請),然後你再慢慢搜集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侵權及恐嚇取財的犯行及犯意。犯行及犯意兩者兼具(證據備齊,軍醫局局長想賴都賴不掉),就是侵權罪 + 恐嚇取財罪,檢察官一定會起訴軍醫局局長,理由有二: 1. 軍醫局不是立法機關,不能自己制定法律。 2. 軍醫局局長不是法官,不能判你賠2785萬。
版主,法律只有規定3個月內要召開人評會,你的意思是人評會不受理就要提告? 但是如果召開人評會,會後否決呢?這樣子依法行政耶。 感覺國軍可以在人評會做很多手腳
退場公文要用存證信函寄給院長,人評會三個月不受理只是侵權行為,你要再用存證信寄一次退場公文,並告知若不核准你退伍就犯了侵權罪。若他們駁回你的退場申請,侵權罪的犯行及犯意就確定了,此時對人評會及軍醫局局長提刑事告訴,你很快就會退伍。 你要提告,不能憑空提告,一定要有存證信函由第三方證明公文送出日期,並製造軍醫局蓄意犯罪的證據文件。
現在三總大老的氛圍是就算法律訂了也不代表你可以走 你們這些軍費生是國家的人力,哪能讓你輕易離開
一生習慣躲在暗處違法的院長局長眾星星們,最怕你站在明處與他們以法對決。
Boring.
版主來教你英文,正確的用法是「Bored!」,但貼近中文的用法是「Enough!」 軍醫局最怕軍費生用刑事告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的成員「侵權罪」及「恐嚇取財罪」。 再次提醒想退場的軍費生,所有的證據都必須引經據典,例如以存證信函告知軍醫局局長違法侵權時,要註明法律條文,並說明違法犯罪之原因。
不是當事人,但...... https://tw.blog.voicetube.com/archives/30092
boring 是「令人覺得無聊的」;bored 是「自己覺得無聊的」。 https://tw.blog.voicetube.com/archives/30092
中文的 "無聊" 意指 "閒著沒事瞎扯" 英文的Bored/Boring意指 "生活/上課/飲食/言語--等--單調無趣" #8及#15若要批評版主"無聊--閒著沒事瞎扯", 用一個字應該是 "Enough!"--你瞎扯真是夠了, 不是用Boring/Bore. 版主寫到軍醫深處不為人知醜陋的一面, 身在其中若心裡感覺不爽, 想說的絕對不是Boring/Bore, 而是 "Enough!"
目前已經有人提出行政訴訟,甚至有人是說快到年限了8-900萬也願意出 但是軍醫局長說在他的任內絕對不可能核過公文 這個體系就是如此令人失望
行政訴訟會拖很久, 不切實際. 版主一年前就提醒想退場的軍費生, 要提刑事訴訟才快, 只要搜集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成員 "侵權罪" 及 "恐嚇取財罪" 的犯行+犯意的證據, 不出半年, 就可收到退伍通知, 如果入學前沒簽任何賠償契約, 只要拍拍屁股就可離開, 不用賠一毛錢. 一生習慣躲在暗處違法的院長局長眾星星們,最怕你站在明處與他們以法對決。 軍費生, 尤其是剛畢業的六年制醫學系軍費生, 能逃趕快逃(PGY1做完就申請退場, PGY2做完剛好退伍), 你不快逃就等著: 下部隊 R0/CR0 補服隊勤 簽+N 被軍醫局糟蹋一輩子.
退場的刑事訴訟一定要按部就班, 絕對不可急躁想要快速拿到退伍令. 1. 第一次送出退場公文後要等三個月, 請務必耐心等待, 最後不管得到甚麼結果, 只要申請沒被批准(駁回或不予受理), 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成員就涉及侵權行為, 這是第一個證據. 2. 第二次送出退場公文, 在存證信函要引經據典用法律條文告知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成員若不通過你的退伍申請就犯了侵權罪. 請耐心再等三個月, 如果你的退場申請仍被駁回或不受理, 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成員 "侵權" 的犯行(違法侵犯你的合法權益)與犯意(明知違法卻蓄意侵犯你的合法權益)就已確定. 3. 上法院寫狀紙告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成員違法侵權, 你必勝, 因為軍醫局只有遵守並執行法律的責任, 沒有制訂法律的權利. 軍醫局也不能強迫你簽2785萬元的賠償切結書, 因為軍醫局不是法院, 軍醫局局長不能充當法官判你賠2785萬元, 若軍醫局強迫你簽2785萬元的賠償切結書才讓你退伍, 就犯了恐嚇取財罪.
版主覺得現在在校的還有機會申請退場嗎? 如果現在醫院的學長成功的話,國防部應該又會想出新的梗來惡搞了
車到山前必有路
請問一下,軍費生未來會不會因為人太多,所以即使考過國考,也會被丟到部隊裡回不去醫院?
即使回醫院也是等發黴。
M119軍費生這麼多,再加上現在三總的訓額雪崩 這些人到時候畢業之後一定很慘 軍醫局一定會想辦法「安頓」好這群人的
訊額雪崩? #22是活在平行時空?
是三十年都沒增加,不增反減,而且大減,還沒雪崩而已。
招生名額是按照軍醫院及部隊需求來制訂的,就和衛福部公費生一樣,所以不會有軍費生發霉的問題,這在今年面試時早就問過了。
醫學系軍費生下部隊三年只有醫療士官EMT的功能,回醫院做兩年R0/CR0很正常,做三年不算久,版主說的話,軍醫局局長都無法反駁。
無知,無聊
版主再寫一次軍醫的真相: 1. 醫學系軍費生下部隊三年只有醫療士官EMT的功能,既不能診斷疾病,也不能治療疾病,開藥全是瞎騙人。 2. 醫學系軍費生回醫院後做兩年R0/CR0很正常,做三年不算久。
這樣講比較讓人困惑吧? 請問如果訓額沒有增加 那增加招生的這些名額要去哪裡?
先當兩年內外科R0再看看有沒有關係可找。軍費生畢業五六年,專科訓練是「零」很正常,別傻了,根本沒人會在乎你有沒有臨床訓練好嗎!做到R0-3不要感覺意外。
*****
*****
果真無知 可笑
軍醫=無知+可笑,沒料可炒,只能炒「無知」!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61433 請問版主,送訓西點軍校為何不用延長役期?是因為西點軍校太廉價呢?還是軍醫太昂貴呢?
軍醫退場很簡單,照版主的步驟,畢業兩年內即可拿到退伍令。軍醫局局長根本沒料(提升臨床訓練品質),攔不住想退場的人!
那請問版主M119要怎麼退場?
1. 依照入學前所簽定的契約賠錢 2. 國防部扣留人民的醫師證書是違憲,退場後要聲請釋憲,拿回你的醫師證書。 如果你對醫學有興趣,退學考回普醫是上策。跟著軍醫的老哥們只能學些膚淺的醫學「常識」,前景堪慮,會很慘!你對醫學的興趣將會埋葬在酸腐的軍醫醬缸之中。
有外放過的軍費生學弟妹們 心中一定感觸良多 軍醫的內科真的慘得很誇張
請問版主台大, 北榮, 三總內科的差別 若要早內科, 建議到哪家醫院訓練?
1. 三總就別提了,不值得對醫學有興趣的人在裡面浪費時間。 2. 在台大醫院要比智商,智商不夠高最好別去自找麻煩,主治醫師會問你關於病人十分瑣碎細微的問題,例如他割過闌尾嗎?女性病人你最好知道她月經何時來,何時結束;男性病人最好知道他有沒有割過包皮,有沒有開過痔瘡。另外,Knowlegde若不夠,主治醫師不會理你,因為就算教你也是白教(教也教不懂,浪費他時間),主治醫師只想教知識水平夠強的住院醫師。
請搜尋「代公告:108年各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合格名單、資格效期、訓練容量及彙整整理表」 看看今年三總的員額跌落的多麼難堪,偌大醫院內科名額只有「9」個 (台大33、北榮31、林長31、馬偕14、亞東11、彰基11、基隆長庚9)
這家醫院連clerk2都要凹假日值班,全台沒有其他醫院這麼做的,真是沒救了,還有很多科根本把學生當成人力在壓榨
M118以前的期班,"對醫學有興趣的軍費生",畢業一年後務必爭取時間申請退場,否則將來一定會後悔。只要把握版主所寫的兩大原則,軍醫局絕對攔不住你: 1. 服役滿一年退場是你的合法權益,任何人企圖阻撓你退場都是違法,有刑責,是為 “侵權罪”,因為他侵犯你的合法權益。 2. 你與軍醫局之間根本不存在3000萬(15倍)的退場賠償契約。任何人強迫你簽 "退場賠償契約" 都是違法,有刑責,是為 “恐嚇取財罪”。 不必擔心軍醫局會耍甚麼花招,因為: 1. 軍醫局不是立法機關,不能也無權制定任何法律來阻撓你退場。 2. 軍醫局不是法院;軍醫局沒有任何人(包括軍醫局局長)能充當法官判你賠3000萬。 結論:先把刑事訴訟的證據備齊(即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成員侵權罪及恐嚇取財罪的犯行及犯意),只要你站在司法陽光下與軍醫局直球對決,那個一直想躲在暗處製造 "假法律" 來呼攏人的愚蠢軍醫局根本束手無策。
版主午安,版主說m119可以申請釋憲,但是之前大法官對於公費醫師的制度釋憲的結果是並沒有違憲,那軍費醫師釋憲怎麼會成功呢?
關鍵在「軍職」在不適任之後無法退而復回,即走了就走了,無法回役;公費生沒有軍職無法退而復回的問題,離職後仍可復任履行契約。下列三點可解釋國防部扣留人民醫師證書是違憲: 1. 軍人退場是法律賦予軍人的合法權益。 2. 有了退場條例,服役14年已不是軍費生必須履行的契約。 3. 軍費生一旦提前退役就不能再當軍醫像公費生那樣必須履行契約。 一言以蔽之, 1. 法律保障軍費生不必履行服役契約。 2. 公費生沒有法律保障其不必履行服務契約。
高雄榮總內科才“7”個欸,某樓也順便K一下吧!當然三總還有努力的空間
真相是---三總以外的醫學中心是十二家普醫畢業生共同經營,總訓額分給普醫畢業生綽綽有餘。軍醫院共十幾家,總訓額卻嚴重不足分給軍費生。
外科部分:萬芳9名,中榮11,但三總17哦,比臺大16個還多哦!
普醫沒人做 “大外科”,所以三總以外的各醫學中心都不報最大額度,因為報多了也招不到住院醫師。台大外科可報30~40名,但只報16名,而且可能招不滿,軍醫想做外科就讓你做,十幾家軍醫院最多就17個大外科名額。如果普醫很多人搶大外科名額,三總恐怕搶不到10個訓額,這才是真相。
別鬧了,版主跟你說再多,但你認為你和軍醫局槓上的機會成本是什麼?訴訟的進行(持續好幾年且不保證一定勝訴)+臨床或部隊任務的纏身.......,你覺得你有多大的本事去承受這些呢?縱使版主說軍醫局違憲試問誰要當先鋒帶領大家衝撞體制?我也覺得軍醫真的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但我同時也很感謝有這個管道讓我成為醫師。天無絕人之路,我只求將我現在分內的事做好,剩下的就交給上天來帶領吧!
說句十分真切的話,版主七年醫學系讀畢業,不知道軍醫院包括三總那些知識水平低落的老哥們還能再教我甚麼東西。留下來就要給自己一個好理由,如果軍醫已無法教你甚麼,為何你要留下來葬送自己的未來? 軍人退場的刑事訴訟半年內就會偵結完畢。 服役滿一年可退役是軍人的合法權益,任何人蓄意阻撓軍費生退場都是違法,犯了侵權罪。只要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侵權」的犯行及犯意證據明確,“蓄意侵權” 一定會被起訴。 留下來就要給自己一個好理由,如果軍醫已無法教你甚麼,為何你要留下來葬送自己的未來? 留下來就要給自己一個好理由,如果軍醫已無法教你甚麼,為何你要留下來葬送自己的未來? 留下來就要給自己一個好理由,如果軍醫已無法教你甚麼,為何你要留下來葬送自己的未來?
前些日子家人到三總住院,感覺三總的住院醫師好少,其他軍醫院也應該一樣,增加軍費生 應該就是要補足缺額,不要聽信版主在鬼扯了
軍費生沒增加之前,訓額就嚴重缺乏了,R0做兩年,CR0做1-2年,下部隊浪費光陰三年(醫官在部隊根本沒用處)~軍醫會落伍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眾星星們都在做蠢事,知識水平極差。不服的可以來辯駁,我想不用辯了,因為版主說的全是活生生的現實。
哪有老哥會嫌老弟太多的
反正版主就只會K三總,說三總的不是... 大家不用跟版主多說什麼, 早就看透版主一貫的說詞了!
不服可以面對真相辯駁! 六年制醫學系軍費生PGY1做完申請退場,PGY2做完就可以退伍,醫官在部隊根本沒有功能,對醫學有興趣就不要下部隊浪費時間越陷越深。軍醫局只會製造假法律來欺騙人,除此之外,甚麼都不會,對現代醫學完全外行!造假才是軍醫局最內行的事!
*****
*****
果然不需對版主再多說什麼.
版主自己都說了:一般醫院是普醫畢業生共同經營的,國醫畢業生也就那麼多人,真的超越民間醫院的總訓額那才是普醫需要檢討吧
為何軍醫局搶不到訓額才是軍醫的問題, 民國80-85年, 專科醫師制度才剛上軌道, 軍醫院根本沒有訓額的問題. 我同學在總院受訓都能拿到GS+GU兩個次專.
路人回一下 後續其實有公告 2019-11-04代公告:衛福部公告第2次修正108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訓練容量及認定合格名單如附件。 三總內科訓練人數可容納13人,是足夠三總本院和其他總院代訓名額。 今年三總本院本院軍費生內科7支,加上花總代訓,13個很夠 (衛福部有核可 桃總、中總、高總、左海可自訓內專) 加上三總有陰廟之稱,根本不會有外校民聘來應徵,所以容額會有剩 去爭取像台大一樣三十幾個,到時一堆空缺也是自取其辱 當然啦,板主要說訓練品質不好,的確三總內科就是雜事多,沒有甚麼討論研究風氣,僅就人數部分,給各位訪客一個資訊 但這年代也沒有人要選內科了,都去小科了 - 至於M119的容額倒也沒甚麼好擔心,頂多都去大外大內 然後這幾年開給民聘的小科缺都收回來給軍職 算一算人數是蠻夠的 不過下部隊加補服共三年浪費時間,明白地擺在那邊 浪費生命、浪費醫學生涯也是事實~
三總內科號稱有13個內專容額,報出去,人家可能只給你8-9個。軍醫內科總訓額不到20個,M119夠嗎?還有老哥在總院做R0等訓額!顯然不夠,而且嚴重不足!另外在三總受訓根本在跑龍套,學不到甚麼醫學知識,只能跟著老哥用Layman的醫學常識看病。 透漏一下,台大 北榮 長庚 內科容額都超過50,只報30而已,因為報多了也沒人來。如果你對醫學有興趣,有實力且能退場,為何你要留在軍醫院被糟蹋?
真假阿!之前三總不是都把小科缺開給民聘的嗎?
真中有假, 做一做研究便知假在哪裡! 下部隊浪費兩年後回到總院, 除非你事先找好關係, 否則會先給你R0的位置(以前不爽你也沒辦法, 但現在可以退場不幹), R0做兩年可以找關係看看有沒有機會找到非三總外訓小科或熱門科的訓額, 但普醫畢業生也在搶小科或熱門科, 如果其它醫學中心不把保障訓額讓給軍醫, 軍醫局又找不到這些訓額, 最後只能釋出三總的小科訓額給在總院等小科訓額的軍費生, 因為總院也需要小科的專科醫師. 在總院等小科訓額的風險是你等到地老天荒都等不到關愛的眼神. 結論: 如果你對醫學有興趣, 有實力且有競爭力, 就不要窩在醬缸裡被軍醫局糟蹋一輩子.
三總內科號稱有13個內專容額,報出去,人家可能只給你8-9個→修正後確實是13個阿,版主!其實發表意見時如果能夠客觀一點,少帶些自己主觀意識的成分會比較能理解事情
https://www.tma.tw/files/FilesDown/108/02-108%E5%85%A7%E7%A7%91%E5%85%AC%E5%91%8A%E5%90%AB%E9%86%AB%E4%B8%AD1.pdf
那是修正前的容額,修正後已經由9個調整為13個囉!
"衛生福利部 108 年度修正後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合格名單及訓練容量" 如果再修正一次, 就是軍醫局私下跟衛福部 "討" 來的, 今年討得到, 明年不一定額外給.
許多醫院也多在修正後增加訓額,難道也是用討的?
衛生福利部 108 年度 "修正後" 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合格名單及訓練容量 三總9名, 如果變成13名, 怎麼來的?
三總修正後變13,若加上各軍醫院變22
其實只有18個, 軍費生若憋在醬缸裡確實可憐. 內科是醫學之母, 若純粹用數字來估算軍醫的實力, 大內科367個名額由10家醫學系畢業生長年累積(輔仁 馬偕 義守成立時間短, 暫不計算), 平均每家要有37個名額的實力才算有水準, 軍醫系統只有18個, 離37還很遠.
是22個
30多的內科訓額也只有臺大、北榮和林長而已,原來除了這三家其他都不合版主標準啊!
9家老牌普醫畢業生的實力散布在367個內科訓額,扣除軍醫院18個,每家普醫平均貢獻39個訓額,台大 北榮 林口長庚總訓額只有90~,是普醫綜合實力的一部份。軍醫系統帳面上只有18個訓額,離普醫平均值39還很遠。
三總13,松山分院 1,桃園總醫院2 ,台中總醫院1 ,左營分院2,高雄總醫院 3,總共 22
衛福部公告108年三總內科訓額9名,帳面上軍醫系統只有18個內科訓額,距離9家老牌普醫的平均--39名,不到一半。你再講三總13個名額,就是丟人,多4名是軍醫不可告人的隱私。
多也有話說,少也要被嫌,醫師真的難做人!
取之不當的「多」,就不必拿出來丟人了!
奇怪了! 用學術無法得到訓額,怎麼可以用全樹根衛福部「討」
老哥學術不行,要13只給9,只好出賣老弟去交換。
拿怪軍費生去衛福部體系醫院支援時有所聞,受教受教了!
軍醫如果還是執意要把畢業生送去80X系列的醫學掩埋場 那麼退伍潮一定是意料之中的
九家老牌普醫(台大 陽明 成大 北醫 高醫 中國 中山 長庚 慈濟-----------註:輔仁與馬偕成立較晚, 且名額少, 可併入慈濟算一家)畢業生爭取到內科349個訓額, 平均每家畢業生搶到39個名額, 軍醫只搶到18個訓額, (知識及學術)程度不及普醫的一半. 有實力的軍費生應盡早退場, 回歸普醫的臨床訓練才是明智之舉.
無知的算法
The numbers speak for themselves.
無知的軍醫
無聊
軍醫的醫學教育只剩「無聊」,跟著軍醫學醫,也只有「無聊」,學不到「有料」的東西!
軍醫到底憑什麼把莘莘學子們丟到802/803/804/805這種醫學的蠻荒之地?
軍醫局局長、國防醫學院院長、三總及各總院院長,大概只會違法侵權+違憲+恐嚇取財,對醫學教育根本外行,才會申請不到專科/次專訓額,又因為沒實力,只能搞出R0/CR0來糟蹋人。另外,醫官在部隊根本沒啥功能,幹嘛要下部隊三年?軍醫局局長真的懂醫學嗎?
轉載自吳怡農臉書: 「【如何提升國軍的專業?】 我們來談一下教育: 好的國軍需要好的軍官。 好的軍官需要好的教育。 要提升國軍,不能忽略軍校生的教育。 目前台灣有七所大學軍事院校(陸、海、空軍官校;國防大學的理工學院、政戰學院、管理學院;以及國防醫學院),我曾親自到其中四所採訪學生與幹部。我遇見許多充滿熱情與理想的年輕人,也看到一些很大的問題。 ▊ 過度分散的軍校教育資源 國防醫學院除外的六所軍事院校一共只有三千多名學生,每所學院的每一屆幾乎都不滿兩百人,有些甚至低於一百人。部分課程因為人數不足而無法開設。最後,犧牲的是教育品質。 我們的軍校現在跟軍隊一樣,面臨著招募(招生)的困難。也因此,降低學生的退學率成為教官與學校幹部的業務重點。所以,當許多學生對教育環境感到失望、或者因為無法適應學校的文化而申請退學,學校為了盡可能留住學生,就只好用各種手段慰留,甚至一再地降低課業標準。 教育品質不高、學生希望退學、學校降低課業與管理標準、教育品質進一步下降——這樣的惡性循環,讓所有的學生都無法接受良好的教育。我遇過一個前三名畢業的軍校生,他在校的四年從沒有買過教科書,因為考前會發題庫,只要把題目背起來,就可以輕鬆通過考試。 軍事院校的校區應該要合併,共享資源與設備。軍校院區合併並不代表我們必須大幅縮減行政上的人員編制。我們的目的是善用既有資源來提升教育品質,不需要威脅各軍種在院校的將領職缺。 目前,軍校已經積極嘗試與其他國立大學展開雙聯學位等合作計畫,但這些措施並無法解決軍校內部的根本問題。 ▊ 軍校生,值得更好的教育 「這些人就是不愛唸書才讀軍校,給他們更好的教育沒有用」這是當我提起軍校教育改善時,最常聽見的回覆。 軍校真的沒有上進的學生嗎? 我在服役時進入軍中的基層,後來在行政院院長室和國安會就職。這一路上我認識許多軍官朋友,也持續地做軍校的採訪。我認識的軍人,絕大部分都對從軍有很大的期待,希望自己可以更專業,為國軍做出貢獻,也有人積極爭取到美國受訓與讀書的機會。 我們並不缺乏積極用功的學生,只是沒有給予他們應得的成長環境。 我進入國會之後,會提案讓民間退休教授(家父在內),更容易到軍校兼職,讓軍校的課程與師資更多元化。 ▊ 國家必須對軍校學生負起責任 有些軍校生幸運地沒有經濟上的壓力,因此即使最後發現實況不符合期待,也可以選擇還錢、退出。但是,更多家裡有經濟壓力的學生,只能接受現狀,然後在畢業後服完十年的役期。 國家招募年輕人進軍校,就必須對他們負起責任,給他們好的教育、好的資源、好的環境,這是國家無可迴避的義務。 就讀美國聯邦軍校的學生在畢業後只需要服役五年,著名的西點軍校也包括在內。而台灣的軍校生則必須將三十二歲之前的人生奉獻給國軍,我認為這對十八歲選擇就讀軍校的學生來說,是過大的要求。最直接的調整,就是縮短軍校畢業生的義務役期;當然,這在短期間一定引起一股退伍潮,對國軍的人事結構造成衝擊。但這不可以成為我們忽視問題的藉口。 無論役期長短,部隊裡的文化是否能夠真正讓年輕軍官發揮所學、獲得成就感?又或者只能像軍校一樣降低標準、透過各種行政手段來挽留人才?接下來,我們會來討論部隊的文化可以如何改善。 給所有的軍校生好的教育,培養他們成為最好的軍官,打造更堅強的國軍,是我希望進入國會,為所有願意保家衛國的弟兄姊妹們做的工作。」
好想告訴吳委員: 「因為考前會發題庫,只要把題目背起來,就可以輕鬆通過考試。」 國防醫學院並不是例外。
當年版主也想不出來,跟著軍醫(三總)那些低水平的人,我能學到甚麼有料的東西?
無聊
跟著三總的軍醫學醫,沒料,真的很無聊。
1.樓上講的內科容額調整好像是根據這份108/10/31的衛福部公文?http://www.hatw.org.tw/upload/Case120191104155615.pdf 2.依照常理,應該是只能少於容額,不能招收超過容額? 3.如果核定的容額沒招滿,衛福部會怎麼處理?移轉給其他容額不足的醫院讓他們二招嗎?
三總要13,衛福部只給9,最後討到普醫畢業生不要的4個。真是軍醫三十年的悲哀!有實力、有抱負、對醫學有興趣的軍費生,該退場了,現在不退,將來必定後悔。
容額本來就可以按照需要調整好嗎?修正後不只三總容額增加,許多醫中的容額如馬階從13個也增加到21個,但是全國內科總容額量還是不變的。
如果軍醫系統能搶到足夠的訓額,就不會有人做R0/CR0了!大內專只是冰山一角,次專訓額才是軍醫系統的大問題,請問,80X總院能訓練次專嗎?如果不能,那會有多少軍費生要做CR0?自己算算吧,這真是軍醫三十年的悲哀! 有實力、有抱負、對醫學有興趣的軍費生,該退場了,現在不退,將來必定後悔。
聽說今年畢業的學弟妹很可憐 校方說要所有軍費生都留在三總 結果拿到的PGY名額只有62個 慘。
樓上說的是「二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109學年度PGY1訓練容額 附件2」 這份嗎?
今年軍費生pgy員額共69名員額,其中三軍總醫院52名,臺中榮總6名,高雄榮總11名。這是網路上查到的資料
https://m.facebook.com/notes/顏銘漢/官僚不倒軍醫不會好國軍花蓮總醫院的管理階層貪贓枉法與霸凌部屬i/10221778717923872/
司徒惠康(M80) 林石化(M81) 查岱龍(M83) 把國防醫學院搞成這樣 https://www.dcard.tw/f/ndmctsgh/p/232758298- 民國78年我畢業時心中充滿疑惑, 我留下來能學些甚麼? 三總主治程度那麼差, 他們能教我甚麼? 民國84年我退伍時赫然發現國防醫學院院長程度怎麼也這麼差!
軍醫真是令人搖頭! 這是洪仲丘事件軍中霸凌的遺緒。
原來上司只要說一個部屬是白目 就可以聯合多方力量霸凌他 讓裁判球證都是自己人 這是西元2019台灣的民主現狀 依法行政根本做不到 居然還有名目張膽的軍醫局長自己立的法來索要3000萬?
三總眼科有27名主治醫師,我大感疑惑呀,版主你們北榮有這麼多嗎?
這是個讓中山醫嘲笑的好問題!
兵不在多、在於精! 將不在勇、在於謀!
台灣頂尖的醫學中心台北榮總,其眼科部也才26位主治醫師,原來三總眼科做得比北榮好呀!我怎麼覺得真是笑話一則。
最近國軍花蓮總醫院的顏銘漢醫師(中校),一篇「官僚不倒,軍醫不會好」發難,讓更多人看清軍醫,請幫顏醫師加油吧~~一個讚就多一份勇氣!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10221778717923872/ 1. 想退場的軍費生自己算一算, M118以前, 賠在學時領的1X就行. 2. 若想退場, 畢業滿一年立刻退, 不要猶豫, 不要再簽任何契約, 以免節外生枝. 畢業一年若沒報退, 以後就不要退了. 3. 記住, 你只簽過一張契約, 即入學前簽過的那張, 其它莫名其妙的賠償算式, 完全沒有法律依據, 不要理它. 若軍醫局以高額賠償來交換你退伍, 即犯了恐嚇取財罪(因為你從沒簽過任何15X賠償的契約----隨便問個律師就知道, 但不要為了退場花錢請律師). 4. 若軍醫局阻攔你退場, 照著版主的步驟, 申請兩次被退回後, 告刑事, 你必勝 (第一次若被退回可先提行政訴訟, 但會很慢).
請教版主: 軍醫局如果願意 把各個總院納入三總的分院 並把薪水集中起來再行分配 並且醫師的養成訓練也統一由三總執行 Fellow再決定分配到各地分院 不是更加提升軍醫整體素質嗎?
如果你對醫學有興趣, 請遠離軍醫局, 軍費生畢業一年後退場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你實在沒啥競爭力, 那就隨便了. 三總主治, 十之八九是醫學文盲, 自己專科的原文書不是看不懂, 就是看了也會讀錯意思.
聽說M114學弟妹有90個軍費生(入學時) 但明年只有69個PGY名額(加了中高榮) 現在也要當PGY0了嗎? 版主這些子弟幾乎都是看了你的文章入學的呢!
PGY1做完立刻申請退場,PGY2做完退伍回歸普醫正常的臨床訓練,軍醫局擋不住。
但我看到的怎麼是這樣“備註:軍費生訓練所需員額共84名,其中三軍總醫院57名、台中榮民總醫院 10名、高雄榮民總醫院17名。”
附帶一提:三總本院的pgy員額是62個呦!
https://dep.mohw.gov.tw/DOMA/cp-964-50314-106.html 資料在這哦
所以應該沒pgy0吧(也很難有這種東西)
版主好:請問軍醫的PGY2值得做嗎? 畢業一年就可退 同時也需要緩衝期才有機會做完PGY2就申請醫院 所以PGY2就先去普醫做是否較有機會?
畢業一年可申請退伍, 但至少要等三個月, 拖六個月不意外, 若軍醫局不識相要等刑事訴訟, 你要再等三個月軍醫局局長及人評會成員才會被起訴.
*****
*****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10221778717923872/ 聽說軍醫局想把顏銘漢搓掉, 就是偽造一個合法的退伍方式, 讓他不必賠一毛錢退伍, 這樣就不會鬧上法院讓15X賠償被法官吐槽. 軍費生從學生開始就習慣製造假東西, 對醫學有興趣的軍費生, 請聽版主的肺腑之言, 畢業滿一年, 立刻申請退場.
請問版主M118的契約書上有寫依照軍人退伍賠償條例,而且草案是於6/21前通過的。那是否還有辦法提早退伍呢?
如果簽約日期是在107年6月21日新的軍士官服役條例三讀通過以後, 會有一點爭議, 爭議在15X賠償仍在研擬中, 尚未公布(九月才公布). 你軍醫局107年6月21日沒告訴人家 "不適服役退場" 要賠多少錢, 既然沒說, M118入學前的簽約就是以105年5月1日公布的賠償方式來計算--------軍費生畢業任官後,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的現役最少年限者,應依尚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的比例,賠償相關的公費待遇及津貼。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85142
請問版主的九月公告的那份訊息 有確切的資料嗎 因為實在是找都找不到相關的政府公告 實在是軍旅跟想像中的差距非常大,但又必須故量到家裡情況。不過對醫學還是抱有很大的熱誠因此想另求其他的人生規劃
https://www.mnd.gov.tw/NewUpload/201809/1070913--%E9%99%B8%E6%B5%B7%E7%A9%BA%E8%BB%8D%E8%BB%8D%E5%AE%98%E5%A3%AB%E5%AE%98%E6%9C%AA%E6%9C%8D%E6%BB%BF%E6%9C%80%E5%B0%91%E6%9C%8D%E5%BD%B9%E5%B9%B4%E9%99%90%E5%BF%97%E9%A1%98%E7%94%B3%E8%AB%8B%E9%80%80%E4%BC%8D%E8%B3%A0%E5%84%9F%E8%BE%A6%E6%B3%95%E8%8D%89%E6%A1%88%E5%B0%8D%E7%85%A7%E8%A1%A8-%E7%AC%AC2%E6%AC%A1%E9%A0%90%E5%91%8A_543562.pdf
那請問M119賠償或扣照又是按照哪一年公佈的法律規定呢?
依照108年招生簡章上的規定, 把契約書拿出來看, 上面一定有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