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不瞭解行政法規與法律的差別,其實行政法規存在於所有公私立機構的行政部門,私人企業只要規模夠大都要制定行政法規。公私立學校的校規就是一種行政法規,如果你被學校開除,而你認為學校的處分侵犯你的權益時,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軍醫局所定的三千萬賠償金是行政法規,其效力相當於校規,不具法律效力,軍醫局此舉猶如拿著雞毛當令箭發布戒嚴令!
公民教育的基本概念:憲法 > 一般法律 > 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不能牴觸法律,法律不能牴觸憲法。例如一家公司制定員工薪資、工時、休假制度的行政法規不能牴觸勞基法,否則員工可向勞動部檢舉,並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薪資及加班賠償。
軍人服役滿一年後可申請退場,這是法律,如果你服役滿一年想退場,若軍醫局不讓你退就是違法,跟賠償金完全無關,換句話說,你若想退,依法就是能退,不會因為沒繳賠償金而不能退。軍醫局不讓你退就是違法!
三千萬賠償金是行政法規,是「人為」的阻撓退場,與軍人退場法律相牴觸,法官會判無效。
公費生有逞罰性賠償,軍人也能設定逞罰性賠償嗎?
不能!因為軍人有法律保障的合法退場,既然是合法退場,怎會有逞罰性賠償?
軍醫局設定三千萬賠償金完全是一種「恫嚇」,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依法只要你服役滿一年,無意再當職業軍人,法律保障你能退場,跟賠償金無關,軍醫局必須在你提出退場申請後,三個月內讓你退伍,否則就是違法。至於賠償金,合法退場本來就不應被逞罰,因此也就沒有逞罰性賠償,據此,你只要 「繳回」在學期間國家所給你的費用就行。何況你入學前根本沒簽三千萬賠償金的合約,軍醫局設定三千萬賠償金企圖阻撓退場,只能用異想天開來形容!
最後,憲法保障人民選擇職業(不受恫嚇)的自由,如果法官判定三千萬賠償金是一種人為的阻撓退場,並涉及恫嚇,軍醫局這項行政法規就是違憲。
- Dec 15 Sat 2018 23:36
不要被三千萬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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