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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銘漢學弟退場一案,軍醫局局長絕對不敢走上法院,因為15X賠償的契約書不存在地球上。軍醫局一貫吃軟怕吃硬,處理方式是把顏銘漢搓掉,就是偽造一個合法的退伍文件,讓他不必賠一毛錢退伍,這樣就不會鬧上法院讓15X賠償被法官吐槽。
版主Revise一下退場的節奏,順著節奏走下去,六年制醫學系畢業滿一年提出退場,PGY2做完就可拿到退伍令,回歸普醫正常且健全的臨床醫學訓練。
1. 退場公文可直接用 "上簽" 的手寫公文,不要用軍醫局的範本,因為範本中可能要你同意賠15X(有陷阱),這是恐嚇取財(索取賠償要依據既簽之契約,若用高額賠償來交換退伍,就是恐嚇取財罪---你若不賠三千萬就不讓你退伍,是上官恐嚇下屬)。
2. "上簽" 的手寫公文只要依照公文格式撰寫,比軍醫局的範本更具法律效力,你在軍醫局的範本上註明軍醫局犯了恐嚇取財罪(援引法律條文告知軍醫局),你拒絕簽署違法文件。
3. 將 "上簽的公文" 與 "軍醫局的範本" 兩正本影印成5-6個副本,正本用正式公文送出,副本用存證信函寄給所有在公文上該簽名的主管,包括主任、院長、軍醫局局長等。
4. 耐心等待三個月
5. 三個月後若被退件,同樣的公文再送一次,包括存證信函 (只要被退件,就再送一次公文)。此時可先到法院遞上行政訴訟文書。
6. 耐心再等待三個月。
7. 若又被退件,上法院告軍醫局局長蓄意違法,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以及恐嚇取財。告刑事,並向軍醫局局長索取損害賠償。
8. 刑事案件必然成立的要件是被告人有犯罪之犯行及犯意。
軍醫局局長的犯行是違法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以及未經簽定契約,卻企圖強索高額賠償來交換他人合法退伍。
軍醫局局長的犯意是,你已兩度告知其違法侵權及恐嚇取財,他仍蓄意違法侵犯你的合法權益。
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你必勝。
軍費生從學生開始就習慣製造假東西,對醫學有興趣的軍費生,請聽版主的肺腑之言,畢業滿一年,立刻申請退場。
- Jan 09 Thu 2020 11:00
顏銘漢學弟的退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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