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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退場機制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後,從軍醫的星星們做出的反應不難看出他們的水平根本不是醫學系的層級,跟版主33年前所看到的完全一樣:
http://wleemc.pixnet.net/blog/post/99483321
那篇文章於民國84年8月30日在自由時報刊載,軍醫局10月30日就替我準備好退伍令,對付這群懦弱的惡人,你只要變成強悍的惡人,他們自然會向你屈服。
軍醫局對退場機制的第一反應是異想天開祭出3000萬元的賠償金來阻擋軍費生退場,有趣的是,M118以前的軍費生,入學前根本沒簽3000萬元的賠償金,況且賠多少錢也不是軍醫局片面說了算,最沒爭議的賠償金額是國家在學時給多少就賠多少,重點是,行政機關不得以國家機器侵犯人民的合法權益。「退場」已是軍人的合法權益,任何企圖阻撓退場的手段都是行政機關的「人為非法」。
如果你想退場,不要乾等軍醫局給你回應,你看版主兩個月內就拿到退伍令,你的退場效率也可以這麼快,怎麼辦到?先向軍醫局提出退場申請,一個月後直接上法院遞狀紙陳述軍醫局違法耽擱你退場,耐心等,別張揚,你必勝。對付這群懦弱的惡人,你只要變成強悍的惡人,他們自然會向你屈服。
退場不是甚麼罪惡,而是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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