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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的解剖報告昨天出爐,44 度的高燒會造成細胞壞死,橫紋肌也會溶解,然而法醫石台平的結論是 "橫紋肌溶解並不嚴重",由此推論,造成洪仲丘熱衰竭的主因不是被操,而是一個未知的因素誘發高熱造成。媒體談到禁閉室,就把二三十年前的明德管訓班扯出來,看到洪仲丘在醫院身體浮腫瘀青的畫面,就斷定是被禁閉室的士官凌虐。既然橫紋肌溶解並不嚴重,而是由原因不明的高熱所造成的病變;石台平任法醫來,從未見過 DIC 如此嚴重的個案,因此洪仲丘主要死於不明原因的高熱而非被操,儘管被操可能是個導火線那麼洪案就要從「禁閉室」劃分兩半,禁閉室的士官不是魔鬼,他們和你我一樣善良。

下面要說的病況,我在醫院遇過好幾次。舉兩次與版友們分享:
一次在長庚醫院,週日上午去值班時,某位同事與我交班,主要是看比較 Trouble 的 Case。「這個病人有點喘,呼吸速率16/min,已用上氧氣。」他對我說。交完班後,我把那些 Case 看過一遍,「有點喘,呼吸速率 16/min」,但病人每次呼吸都如此費力,而且明顯看到頸部的肌肉費力地上下移動。他不只是有點喘而已,而是呼吸瀕臨衰竭,那天值班不到半小時就有病人on endo

另一個Case;我當總醫師假日值班時,早上會去各個病房問值班的住院醫師有沒有Trouble Case。有一次,某位住院醫師對我說:「有一個病人很喘,O2 mask 已經掛上。」我去看了一下,不得了,跟上面的Case 一樣,那豈只是喘而已,是Air hunger,於是我帶著住院醫師 On endo

洪案要追究的過失在「禁閉室之前」。從法醫的解剖報告看來,洪仲丘的熱衰竭與過度出操並不吻合,要說禁閉室在下午4:30~5:15出操是過分,那鄉民們要國軍很強是緣木求魚了。洪仲丘為何會發生熱衰竭是個難解的謎,病情進展之快,讓人想起病毒入侵的電影;他發病當時已瀕臨呼吸衰竭,家屬多次向媒體表達軍醫的處置不當,呂孟穎醫官因而被移法偵辦。

如同上述兩例,呂醫官的處置失措在於經驗不足,並非蓄意,縱有責任,也不會有刑責,移法偵辦的目的是讓司法來釐清責任,而不能任由媒體或輿論來決斷誰對誰錯。醫療糾紛發生時,家屬通常要的是甚麼?賠償!當軍醫的責任由司法釐清後,國家要負責賠償洪家的損失。

國軍裡面,絕大多數的人是善良的,制度需要修正,才能讓心存魔念的極少數人有所戒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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