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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師已是「犯罪率」極高的高風險行業。今年八月,高雄市岡山區,一位孕婦生產時不幸去世,死因是肝壞死。結果家屬索賠五百萬元不成後,竟然大動作發動兩輛遊覽車及二十輛小轎車,到診所抗議,由於人數眾多,警方還出動近百位員警,「封路」維持秩序。

產後發生肝病變,甚至罕見的猛爆性肝壞死,教科書上都有寫,但只要在醫學中心之外的婦產科發生一次,面對無理取鬧的病患家屬,你有理也說不清呀!

今周刊-封面故事-醫療糾紛不斷 台灣醫生「犯罪率」世界第一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11101871&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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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總醫師時,到急診室去看會診,見到病人的第一項考慮是「死亡率」,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先講清楚,免得家屬不認帳。舉兩個極端的例子:

例一:
此病例在這個網誌之前的文章討論過,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在除夕前一天因上腹痛被送到急診室,本來以為是心肌梗塞,因為 Troponin I 值 16 ng/dl,可是心電圖,心臟超音波,CK-MB 值,看不出是心臟問題。經心臟科總醫師會診後,確定不是心臟的問題。其他檢查大概符合急性膽囊炎的診斷,我跟家屬解釋病情之後,簽了一張床安排病患住院。

年初四輪到我值班,凌晨被住院醫師叫醒。我到病房時,發現那位老先生已壽終正寢,身體早已冰冷。我拿起病歷,看到當天我在急診病歷上寫著「已與家屬解釋病患發生死亡的可能性」,他的兒子看著我無話可說,默默接受這個事實。

例二:

總醫師就是該科的總管,許多主治醫師不想出席的會,都是總醫師代為出席。有一次我出席急診室的醫療糾紛會議,主角是一位亡故的七十多歲老先生。他來急診室的原因是發燒,家屬認為可能是感冒,但覺得老先生有點不對勁還是連夜把他送來急診室。第一張胸部 X 光片顯示肺部正常 (非常乾淨),隔天早上,病人吐出一點咖啡色的胃液,急診室醫師順便安排了胃鏡檢查,結果只是表淺性胃炎。因為腸胃科醫師曾做胃鏡,所以我被指派出席這場醫療糾紛會議。

急診室當天所有的檢查顯示,病人可能是輕微的泌尿道感染。本來急診室醫師開了口服抗生素,準備請家屬辦出院,但家屬發現病人有點喘,急診醫師於是給予氧氣,再照一張胸部 X 光。距離第一張 X 光片只有約 12 小時,但病人左側肺部已「白」掉一半以上。接下來是,住院、插管、加護病房、懷遠堂 (存放遺體處)。家屬不解,病人只是感冒發燒而已,原本好好的,為何會死亡?醫師有錯嗎?

我從「例二」學到兩件事情:
1. 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只要有發燒,一律先用上抗生素,濫用又何妨?晚半天使用,一條人命就沒了,還給自己惹上麻煩。糖尿病患更要注意,不管年齡,只要有發燒,別忘了開抗生素,那也許不是普通感冒,等到診斷出來再用抗生素,恐怕為時已晚。

2.
七十歲以上的老人被送到急診室,不要忘記跟家屬說明「死亡率」!若沒事,家屬不會送病人到急診室;家屬與病人相處一輩子,在急診室的當下,比醫師更了解病人!醫師的專業,有 1% 看不到的死角。

最後
,奉勸國防醫學院在學的學弟妹多唸點書吧打好基礎,多做研究,畢業後想辦法在醫學中心生根,醫學中心有充沛的資源可以對抗不合理的指控。你想服務鄉親,照顧窮人,立意很好,但只要有一項醫療糾紛發生,你的熱心會完全冷掉。法官並不具備醫療專業知識,有時也會做出的奇怪的判決,讓你為上訴而疲於奔命。在醫學中心裡,只要攤開文獻,證明你的處置正確,其他的法律問題,醫院會自行解決。

醫師離開醫學中心後,能做的事越來越少,即使你能做想做,最後卻不敢去做。
病人開完疝氣,在麻醉恢復室沒事,回到病房不久後猝死 (我出國前在某綜合醫院看到的例子)。
這是外科醫師的錯?還是麻醉科醫師的錯?抑或是病人自己的問題?假如病人沒開刀會死嗎?
疝氣開刀後對生活品質確有幫助,是你要病人開刀,還是病人自己想要開刀?
你想替病人解決問題,結果呢?家屬會諒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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