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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一封 e-mail,貼上來讓關心住院醫師超時工作的朋友看看,未來可能會走向立法保障住院醫師的工作權益。將來醫院的值班表應該會列入存檔,違反規定的醫院可能會受到處罰並予以公告。內外科合理的班是每月十班,住院醫師人力不足的醫院應該由總醫師或資淺的主治醫師去分擔值班。尤其應該避免病房、急診室ICU 合併值班,這樣醫師跑斷腿值班,倒霉的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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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確實依規定辦理避免實習醫學生及住院醫師超時工作。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100 5 25 日衛署醫字第 1000011166 號函辦理。

二、本署於「教學醫院評鑑基準」中,訂有「實習醫學生照護床數及值班班數之安排適當且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及「住院醫師照護床數及值班班數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之條文,分別要求實習醫學生的照護床數應於 10 床以下、住院醫師的照護床數應於 15 床以下,且值班至多 3 1 班;另於「醫院評鑑基率」中,訂有「對醫師的診療能力及工作量,定期作客觀的評估」之條文,要求醫院訂定各科醫師之合理醫療服務量等,對於超量者,須評估其工作量之合理性。藉由上開評鑑基準之訂定,使醫院能提供保障醫師勞動條件之工作環境。

三、未來本署將再針對「教學醫院評鑑」及「醫院評鑑」之醫師工時及值班時數規範進行修訂,以改善醫療機構內的工作條件,進而增進醫療品質,加強病人安全維護。惟尚未完成修訂前,請各教學醫院除遵循上開標準落實辦理外,並請避免讓實習醫學生及住院醫師超時工作,且應給予其適當之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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