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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檢討健保部分負擔
有些人把急診當快速門診,或是隨意逛醫院,全民健保會明天將檢討部分負擔的合理性。健保署日前提出模擬試算方案,若回歸健保法規定,門診到醫學中心不經轉診,部分負擔平均支付838 元、急診平均724元,比目前的360元、450元都高,再加上掛號費,到醫學中心就醫一次,一張千元大鈔不夠用。
依據健保法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的20%,如果未經轉診,則依醫療院所層級門診提高30%到50%。
不過現行部分負擔是以「定額」收取,如門診不經轉診,地區醫院80元、區域醫院240元、醫學中心360元、急診150到450元,算下來民眾負擔比率僅有12.87%,遠低於法定比率。
健保會明天將檢討部分負擔的合理性。健保署日前則先邀集醫界、消費者團體、醫改團體等代表舉行諮詢會議,提供幾個模擬試算。若按照法定比率,門診不經轉診,按照實際的醫療花費,醫學中心最低收91元、最高收1萬860元,平均收838元。至於急診到醫學中心,部分負擔最低102元、最高6359元,平均724元。
另一個方案則是採定額試算,醫學中心門診部分負擔提高為513元、藥品自付額也要提高、上限為500元。如果藥品費用高,到醫學中心門診就醫仍可能破千元。
醫改會研究員沈珮涵表示,部分負擔若採定率計算,小病到大醫院,根據試算,因為整體醫療費用較低,反而可能比現行便宜,可能變相鼓勵輕症患者跑到大醫院,調高部分負擔對解決急診壅塞等問題,並不能「對症下藥」。同時除了部分負擔,國人就醫還要加上掛號費,荷包恐大失血。
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表示,由於大環境景氣不佳,諮詢會議討論後也擔心造成經濟弱勢民眾的負擔。
醫師納勞基法? 再研議
銓敘部今日在考試院會中報告,對於在公立醫療機構服務的住院醫師,及依醫事條例銓敘審定有案的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等,因其具公務員身份,如納入勞基法保障,涉及公務人事體制重大變革,仍不應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不過不少考委表示醫師工作辛苦,還是要想辦法保障醫師的權利,「不能一直懸而未決」。
工作超時、急診室暴力事件頻傳,醫療環境惡劣,不時有醫師走上街頭爭取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對此,勞動部和衛福部取得共識,擬採分階段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並以住院醫師為初期目標。
掌管公務員事務的銓敘部表示,具公務人員身份的公立醫療機構醫師共計有4000多人,除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的住院醫師外,還包含醫事條例施行前依技術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的留用住院醫師,以及依醫事條例銓敘審定有案的「師級」醫師。
不過,銓敘部憂心若將公立醫院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從法制、政策、權益和管理面而言都不適合,銓敘部舉例,若適用勞基法後,其休假或加班費等勞動條件均將較同一醫療機構內其他醫事人員或公務人員更為優渥,恐引發爭議,此外,退休金也恐將驟增,影響公立醫院人力配置與人事成本,甚至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此案仍需審慎考量,近期內會與衛福部和勞動部等部會進一步討論,研究解套方式。
- Dec 26 Fri 2014 17:53
健保將規範轉診自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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