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訪客留言:
版主說協調師跟醫師助理都不可信,可是在這個確認的程序上,不管是住院醫師還是協調師或者其他角色,出錯的可能應該都是一樣的,而醫生還有其他繁忙的事務要處理,那確認這件事為何一定要由住院醫師做?我的意思是說應該要善用整個團隊,把分工作做出來,從旁協助的角色就從旁協助,醫師就做好自己專業該做的事。醫師的地位可能沒有比較高,但是概念有點像是一個班的班長該做的應該是負責監督和分配工作而不是自己扛起所有的事,這樣不才是達到真正的分工?而且真的有辦法讓醫師親自確認每個病人的資料嗎?如果不能,那對那些沒有被親自確認的病人是不是就不公平了呢?這是我的疑問請版主解惑,謝謝!

版主回覆:
也許很多還沒入行的醫學生對主治醫師為何要負責任一事頗為疑慮,然而,負責任並不代表自己有錯,而是為「錯信協調師的報告」負責,錯信的結果就是病人有很大的可能會得到愛滋病。錯信是否可以避免?可以,但當時沒料想到會那樣 (聽錯檢驗結果)!早知會如此,當初就應該請住院醫師打電話到檢驗室去Double check。最後的結論是:主治醫師為沒有 Double check 負責!這個責任並不大 (因為手術是成功的),主治醫師請辭,院長衡量輿論,最後可能暫緩處理。Medicine is an art. 負責的動作也許只是一場戲,只要大家不揭穿,媒體會對台大醫院負責任的做法拍手叫好。病人出事,一定要有主治醫師負責,否則醫院的分層負責制度就會亂了章法。衛生署長第一時間內要求主治醫師負責,可惜台大醫師的想法過於「自我中心」。主治醫師就是主將,千錯萬錯都是主將的錯,大錯辭職離開,小錯辭職慰留。假設主治醫師不負責,那誰要負責?沒人負責,醫院乾脆關掉,否則病人會怕。我相信,已經有許多民眾對台大醫院失去信心了!最後,醫院的主治醫師不能用學校的班長來做比喻,主治醫師就是領導一個小團隊的主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leem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