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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wleemc/10328866 4 & 5 樓留言
網路上有許多文章探討「全民健保的問題」和「醫師被告的問題」,因而對醫師這行抱著悲觀的想法。還有人寫文章把醫師與水電工拿來比,好像當個醫師還不如去做水電工;然而,你真要他去做水電工時,我相信他做不到一個月就想回來做醫師了。

全民健保的問題:
全民健保自民國844月開辦,前十年的財務基本上是游刃有餘的,但是最近五、六年開始入不敷出,其原因有三:
1.
人口老化,慢性病人增加。
2.
新藥及新醫材不斷推出,健保局迫於時勢,不得不開放昂貴的新藥及醫材。
3.
台灣的經濟發展趕不及人口老化及醫學進步,健保費無法大幅調帳,自然無法應付上述兩項醫療支出。

二代健保吵了好久,主要的目的是增加健保的財源,經過精算之後,二代健保確實能增加財源。立法過程如何已不重要,怎樣計算保費也不是民眾關心的事,重點是,薪資高於某一個階層,而無撫養親屬者,多出的薪資會反映在增加的保費上。

我民國78年畢業留校當助教,那時在基礎學科大學畢業的研究助理月薪約兩萬八;二十二年過去,同樣的助理,現在月薪三萬 (學測滿級分千萬別去唸生命科學系)。但是二十多年下來,台北市的房價已漲逾十倍。因此,台灣貧富不均的確是個重要的問題,二代健保向「較富的人」抽點稅也無可厚非啦!我看了二代健保的條文,直覺是:有能力的人就當捐錢做公益,沒甚麼好爭的,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的制度。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做得很棒,一大堆人要他下台,但他下台後的聲望依然很高,政務官就該這樣!軍醫局長不也該像個政務官嗎?一不缺錢,二不缺官 (中將升到頂了),下台之前若能做一項值得讓校友們稱頌的改革,真的要比下了台,人前人後被指指點點好多了 (寧可不要幹)

醫師被告的問題:
一種米養百樣人,醫師行醫沒被病人投訴算是罕見。「投訴」事小,只要自己沒錯,別去理會那些奇怪的投訴,不隨之起舞,自然也就沒人想去理會。「被告」上法庭事大,因此要格外小心。我在教學門診時,常常給學生一些建議,一項重要的治療,若非急症,先別去幫病人做決定。我知道有許多外科醫師,病人第一次門診,還沒考慮清楚,就安排病人住院手術;弄砸了,病人反過來告醫師。對於外科手術而言,最好先給病人一點時間考慮---確定是「他想」來開刀,解決他自己的問題,而不是「你要」他來開刀。

病人有 C 型肝炎,肝功能異常 (ALT 80 U/L 左右),問我要不要治療?我會先跟他講副作用,不治療的話,多久會發生肝硬化,但我不會立刻要他治療;他可以上網查一查C型肝炎的治療,然後自己決定要不要治療。他如果不治療,可能也不會怎樣,治療之後若發生其他自體免疫方面的問題,病人心態上就覺得不能接受,本來不是好好的嗎?治療後怎會這樣?因此就搬出一大堆理由出來「告」。

我遇過這樣的病人,中年女性下腹悶痛,在某醫院急診室診斷是闌尾炎,於是把闌尾割了;又在某醫院婦產科診斷是子宮肌瘤,於是把子宮拿了;開了兩次刀,下腹悶痛仍未解決,最後大腸鏡的診斷卻是潰瘍性大腸炎 (Ulcerative colitis)。東方人的潰瘍性大腸炎多半不嚴重,服用 Asacol (Mesalazine) 會改善症狀,本來是內科簡單的藥就能解決的病,弄到進出手術室兩次。因此,正確的診斷,比貿然替病人決定開一個不必要的刀重要。

我行醫有兩大原則:

1.
身體是病人的,你不必替他做決定。
2.
診斷比治療重要,治療不一定有效。
結論,世界上沒有神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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