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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吃飯時跟同事聊天,談到我給某位病人開的電腦斷層檢查 (他仍嫌我開太多)。那位病人因為經常性腹痛到榮總門診,好不容易到榮總來,前一位醫師安排了一些檢查,告訴她沒問題,然後開了一些藥 ,她感覺被打發走,不死心,下午再來找我。

以前在三總實習時,常會被排班去看軍人的門診,我很不喜歡某些學長把阿兵哥的主訴當成裝病。每個病人來醫院一定有原因,不要把「裝病」的診斷擺在前面。

上面的病人跟我講了一大堆就醫的遭遇,沒有醫生理會她,相信她真的有病。我的心很軟,但真的也想打發她走,卻想不出其他的辦法,又不能完全排除她是有病還是裝病,最後抝不過她,於是給她排了電腦斷層 (換來她深深的感謝)。

原本安排她來我門診看檢查結果,但她也許當天沒空,於是自己掛了隔天同事的診。電腦斷層真的在她的腹腔內發現可疑的淋巴結,在此提醒學弟妹,
相信病人的痛!

下面的黃姓醫師若能相信病人的痛,安排電腦斷層及早發現問題,或許就可免除不必要的官司。

手術鋼釘植歪 醫師判刑3

2011/08/09(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9日電)吳姓男子因車禍摔傷脊椎,慈濟醫院台北分院黃姓醫師替他植入鋼釘矯正,但部分鋼釘植偏,穿出椎莖外,導致病況加劇。台北地院日前審理認定醫師確有醫療過失,判他徒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新北市吳姓男子在民國96年間,出車禍摔傷脊椎,導致右小腿疼痛,到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向黃姓醫師求診,黃姓醫師先安排他進行「椎間盤高頻熱凝」手術,但吳男症狀未好轉,因而再替吳男動手術,於脊椎內植入鋼釘矯正。

吳男回家休養後仍疼痛難耐,轉向另1名陳姓醫師看診,又到長庚醫院林口分院、台北榮民總醫院求診,經電腦斷層掃描檢查才發現,手術鋼釘植偏,部分鋼釘穿出椎莖及椎體外,導致病況加劇,吳男憤而控告黃姓醫師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

黃姓醫師在法庭表示,他前後替吳男進行3次手術,過程均正常,否認有任何過失,並辯稱手術矯正的鋼釘位置是正確的,位置略有偏差,屬可接受的誤差範圍內,所以此手術符合醫療常規,未有醫療過失。

法院審理時,函請行政院衛生署醫師審議委員會鑑定,在第23次手術時,確有鋼釘位置外偏、錯位的狀況,認定醫師確有醫療過失,且吳男病情惡化與手術有關係。法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黃姓醫師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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