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部落格不應談政治,但看到下面的新聞,讓人聯想馬英九選情告急,選前把所有的利多全部出清。要是沒有總統大選,102年起轉為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 的施行細則恐怕不會那麼快公布。ET-Today新聞中不忘提醒役男《兵役法》修正案重點還包括,當「志願役」兵額不足時,行政院得回復徵集役男服「常備現役」。

我納悶著:一個國家怎樣可以今年志願役兵額足時,採「全募兵制」;明年志願役兵額不足時,回復徵集役男服「常備現役」? 你相信可以這樣幹嗎?

幾天前與一位大陸同學聊天,他 PhD 畢業後在美國當醫生,後來娶了台灣老婆,上週陪老婆回娘家,找了一天晚上約我出來聊天。我一直不解的是,美國經濟不景氣,失業率高於 9%,何以能讓道瓊工業指數維持萬點以上?他的回答讓我替台灣的經濟擔心,整理如下:

歐債危機層出不窮,美國憑其餘力,勉強能控制全局,於是新聞一面倒,把歐洲經濟體說得很爛,另一方面拼命印鈔票,用自己的錢去支撐股市,製造假像,吸引全世界的資金進入美國。這的確不是個好方法,但即便是強大的美國,又能想出甚麼好辦法?失業救濟金已經發了兩年多,可能一直要發到 2012 年美國總統大選結束,所有的政治謊言才會被慢慢戳破,最後苦的是全體美國人民。最妙的是,國會要求對聯準會 (Federal Reserve, 美國的中央銀行) 進行調查,居然遭到聯準會拒絕,因為沒有先例 (美國一直很強,聯準會的威信從未遭質疑),也沒有明確的法源。其實,美國人並沒有多聰明,跟你我一樣都是一個腦袋、兩隻眼睛的人,遇到問題也是兩手一攤。他們過慣奢華的日子,有誰願意馬上迎接苦日子來臨?

我在想,明年底 (2012) 美國總統大選結束後,當美國人民睜開眼睛看到真實的經濟狀況時,道瓊工業指數會不會崩盤?Nouriel Roubini言的 Perfect Storm 真會在 2013 年爆發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49-eWfrYQ4

如果真有 Perfect Storm ,那台灣的下一步呢?募兵的錢呢?

到底需要多少錢才能符合募兵所需?國防部主計局長陳松培上午表示,在民國103年實施募兵制,國防部將需要1596億元人員維持費,他認為行政院掌握這個情況,財源沒有問題。(以上取自聯合新聞網)

國防部主計局長
認為行政院掌握這個情況,那你認為財政部長真的掌握這個情況了嗎?第一年需要 1596 億元,那第二年呢?更可怕的是還有 N 年, N 年以後又有一大批像我一樣的榮民要養。那你又憑甚麼認為招兵公告貼出去,就一定會有一大群人想來當兵?薪水夠好嗎?退役後社會能用嗎
-------------------
ET-Today 2011-12-30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30日表示,民國831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將免服兵役,自102年起轉為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

立法院1213日三讀通過《兵役法》修正案,增列國軍從「募徵併行制」轉型為「募兵制」過渡時期的配套措施;未來徵兵制停止後,役男仍須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而停止徵兵制當年之前就屆役齡的男子,則須改服1年替代役。

至於役男關切是83年次還是84年次免當兵,國防部日前的說法是,為顧及兵役公平性,要等募兵制實施前一年,也就是103年才公布;但今天答案揭曉,831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將免服兵役,轉為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

《兵役法》修正案重點還包括,當「志願役」兵額不足時,行政院得回復徵集役男服「常備現役」。
------------------
中央通訊社 2011-12-30
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今天說,民國8311日後出生役男,自102年起轉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此外,大學軍訓課仍可折抵訓練時間,但將嚴格審查。

國防部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役男免服兵役年次及時間。趙世璋說,立法院院會已於1213日三讀通過兵役法部分條文,總統馬英九於28日公布,今天生效。

有關社會關切的役男停止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改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時間、年次,趙世璋表示,國防部已依規定陳報行政院並獲核定,協同內政部完成公告事宜,訂於民國10111日正式生效。

趙世璋說,831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102年起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至於821231日以前出生的役男自102年起,未獲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不過,現行大學軍訓課程可折抵1個月役期的規定,趙世璋說,根據修正後的兵役法規定,實施募兵制後,軍訓課折抵以30天為限,但國防部將會同教育部、內政部「嚴格審查」折抵時間,凡與軍事訓練有關的課程,都要嚴格審查後才給折抵,以顧及兵役公平性。

趙世璋說,兵役制度修正自97年起縮短為1年,983月將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986月完成募兵制實施計畫送交行政院,力求周延配套,都依照程序進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leem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