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軍醫的考生請先認清下列四點,否則一定會後悔:
1. 軍費生在校時要努力學習製造假成績,畢業後要努力學習製造假考績,否則前/錢景堪慮。
2. 軍費生要下部隊3+n年當飯桶,沒當過飯桶的請不要說飯香。
3. 下部隊前及下部隊時要弄清楚,你回醫院有訓額嗎?若沒事先打點好,回醫院可能白當兩年R,沒人理你(若沒有訓額,要自己去找)。CR0就難預測了,若沒當R0,CR0是免不了的。軍醫院訓額短缺,常要去撿普醫沒人要、剩下的訓額,有時無法撿,因為撿訓額需要有足夠的導師,就算普醫訓額有剩,軍醫也撿不到(因資格不夠)。軍醫的臨床訓練大概就這樣了。
4. 軍醫系統沒啥臨床訓練不要忽視外訓「+N 」,它是另一張契約,會讓你的人生變黑白。107年以前入學的人,畢業一年後退場很容易,你今年入學,退場要賠670萬,若「+N 」,4倍加成賠更多,得不償失。

軍醫系統就是一個大糞坑,裡面的星星們每天都在扒糞吃,我們來看一位星星扒糞的醜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AEvOTGGVpE

這位星星被請下台後繼續扒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ZRWIwQgdys

最後的結局是,扒糞吃相太難看,又被請下台。

原來,軍醫局局長、國防醫學院院長,看他們站在台上講話人模人樣的,私底下扒糞的醜相只有跟他們期班相近的人在校時見過。

最後,考生與家長一定要了解退場賠償判決,裡面藏著軍醫星星們的遮天黑手。過去兩年,有好幾位四年制軍校的畢業生看了我的文章後,寫信問我真的可能只賠1倍嗎?我是最早提出「只要上了法院,最終判決都是賠1倍」的人,當初版上有許多議論,老實說,軍醫局那點能耐版主再清楚不過了我的觀點很簡單,一張合法有效的入學契約,不可能憑空失效,不管上面亂喊2倍或15倍賠償,都是空喊只要打入學契約有效之訴,一定勝訴。新出爐的退場判決書指出,國防部漠視合法有效的入學契約,違反行政程序法;軍醫局用15倍賠償來阻撓退場,顯然也違反行政程序法,因為若要更改合法有效的契約,軍醫局要先賠錢,而且要問軍費生是否接受賠款然後才能更改契約,如果軍費生拒絕,一切都得回歸舊約。107年以前入學的軍費生只要援引行政程序法第146條打「入學契約合法有效」之訴,軍醫局必敗,跳出糞坑最後將以1倍賠償收場。

108/109/110入學的軍費生,跳出糞坑,要賠4倍。若家裡有錢贖人,要賠(180x4x13)/14=669萬。請注意,如果想退場,國考的臨床部分必須跳出糞坑後再考,退役前拿到醫師證書會被軍醫局永久扣留。


想當軍醫的考生,請先問問你自己,
你喜歡遮天黑手嗎?
你喜歡你上面的人一直違法行事嗎?
沒遇過,絕對不要說你能接受!

家長若知道軍醫局充斥違法、欺騙及黑手,還把小孩推進軍醫的糞坑,版主只能用「喪心病狂」來形容你。你把小孩推進糞坑,就要有錢把他贖回來,否則你根本不配當他的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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