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軍費生畢業最關心的三個問題,及老軍醫的回覆,考生看完可以考慮是否要拼指考或重考學測:
1. 畢業ㄧ年後退場,15X賠償的契約書不存在於地球上。
老軍醫的回覆是:「我們知道我們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事實上,他們軍醫局在法律上完全沒有立足點。任何契約書上最重要的兩項是「簽名」與「日期」,軍醫局自訂的15X賠償是107年九月以後的事,然而公告以前就有退場條例,是服役滿六年可因特殊原因報退,但要依剩餘役期按比例賠一倍。換句話說,一倍賠償早就有,適用於15X賠償公告以前的軍費生。修法後的賠償辦法(15X 或 4X+扣照)只適用於新進學生入學前簽約時寫明於契約書上。如此簡單的道理,軍醫局卻想用恫嚇詐欺的手法要脅軍費生不准報退,諸如退場會留下不良紀錄,以後申請不到住院醫師;跟公部門打官司不會贏,法院會袒護軍醫局之類的鬼扯。看看下面的官司,法官與國防部對於資安的看法完全不同調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4436685
同理,法官也不會是軍醫局的橡皮圖章,一切都要依照契約書上的「簽名」、「日期」、「內容」來判定賠償。

軍費生為何要退場?
答案很簡單,是不該把青春浪費在一群醫學文盲的老軍醫身上。

對付老軍醫的黑道行徑,也很簡單

畢業滿一年,依照下面步驟慢條斯理做下去,不出半年就退場了!
1.退場公文送出(所有文件要影印用存證信函通知軍醫局局長)三個月沒下聞就提行政訴訟。
2.送第二次退場公文,同樣要發存證信函,以法律條文告知違法(侵犯你的合法權益)及恐嚇取財(沒有契約書卻強索巨額賠償)。
3.三個月後,又沒下聞,軍醫局局長違法的犯行及犯意已經明確,立刻上法院告軍醫局局長侵權罪及恐嚇取財罪,民事跟刑事都告,分開告。
此時,行政訴訟、刑事、民事,三者一起來,不必等開庭,軍醫局就會知難而退,因為遇到行家,其實最怕走上法庭的人是軍醫局局長。

2.R0之謎
老軍醫的回答是「我們三總是沒有這樣的問題,那外面分院很複雜,有些話不適合公開說。」---現在軍費生110名,三總遲早會擠出R0,從R0到R1可以讀完一次大學老軍醫的回答已承認R0是現在進行式

3.專科外訓要簽延長服役的契約,否則不送外訓。
老軍醫的回答是:「我不跟你們說外訓要延役,因為你們根本不知道我沒保證過你們來當軍醫會有專科訓練---說明在老軍醫的腦袋裡根本不在乎你的臨床訓練。

上面老軍醫的回覆讓我想起民國七十年代那些跟我在老國防校園擦身而過的人現在依舊是醫學文盲才會弄出這些讓普醫恥笑的臨床訓練。軍醫院瞎扯的故事可多著,民國90年(大約)以前,大內科沒有訓額的問題,區域醫院都可報訓額,但從某年開始,大內科開始有訓額的限制,某軍費生做了兩年R才知道自己沒佔到訓額,本來不知道,是有人提醒他去查查看,查出來他真的白做兩年R,他若沒去查,科內/院內也沒人管他有沒有佔到訓額。-----看到這句話「我不跟你們說外訓要延役,因為你們根本不知道我沒保證過你們來當軍醫會有專科訓練」,我笑了,也替老軍醫們感到悲哀。

軍費生畢業後至少浪費十年青春在不知長進的老軍醫身上,跟報效國家完全無關。試問
24-34歲,你有幾個十年可以虛擲? 尤其是虛擲在ㄧ群不知長進的人身上。你來當軍醫會不會被高中同學恥笑也變成老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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