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立的爭議性話題,我原本沒想去碰,愛滋陽性是「免役」體位,道理就那麼簡單。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阿立罹患愛滋之後,既然當不成軍人,何須抓著軍校不放?原本手中一副好牌,一張一張被他玩光,輸到沒牌可出,找媒體用民粹幫他出最後一張牌。

版主要替軍校說幾句公道話。軍校是個溫暖的大家庭,身旁不經意的許多小事,每每充滿詩意,讓人感動。說國醫的例子,或許有點偏頗,版主曾寫過一件在陸官入伍的小事,一條黃埔大內褲竟也能讓我回味一輩子。我在陸官入伍的第一個週末是颱風天,風雨過後週一晚上洗澡時我送洗的內褲全沒回來。班長走進來,我傻呼呼去跟他報告,可他若無其事地看著寢室裡的同學,似乎要大家替我想辦法,場面十分尷尬!一位空官的同學打破沉默走近我,遞給我一件全新的黃埔大內褲。至今我都難以相信,詩經「豈曰無衣,與子同袍」就活生生發生在我身上。另外,入伍生之中不乏調皮搗蛋的同學,我們班就有一位同學曾有一段時間,每天晚上就寢後被叫到副連長室做兩三百下伏地挺身。有一天做完之後他跟副連長喊肚子餓,以後每天晚上他做伏地挺身時,副連長早已替他準備好一盒鮮奶。

民國96年以後入學的軍費生就不具有軍人身份,阿立是學生,不是軍人,因此罹患愛滋後可以繼續享有軍費生的一切待遇讀到畢業,但因有愛滋病,在畢業典禮上無法掛階服役。另一項選擇是因病退學,他無須賠償。結果他選擇繼續享有軍費生的一切待遇(等於是,納稅人出錢養一個畢業後無須服役的軍費生)。對他而言,這項選擇必須承受異樣的眼光,畢業後卻無法成為軍人,然而這畢竟是他的選擇,但周遭的同學無法選擇,必須跟他共處。如果把阿立的寢室與同學分開,這就是歧視。阿立選擇留在軍校並不明智,因為有人會怕被他傳染。一個人會怕愛滋,可以沒有任何理由;他就是會怕,甚至會恐懼你說千百個理由都無法讓他不懼怕。法律保障愛滋病人不受歧視,但也保障人人不生活在恐懼中,但在軍校,兩者相互矛盾。

阿立於民國101年二月證實罹患愛滋,101年十月才因違反資安規定又拒絕校方檢查電腦而被記過。間隔八個月,不管他過得怎樣,同學們過得怎樣,校方與同學對他的愛滋是可以容忍的如果他珍惜機會,謹言慎行,凡事保持低調,不違反任何規定,軍校是個講人情味的大家庭,沒有人會為難他,畢業後自謀發展一點都不難。101年十月,他已是軍校四年級,上面沒有任何學長敢對他怎樣,他只要專心讀書,默默做好每一件事情,隔年六月他一定能畢業。他手中仍握有他自認的好牌。

101年十月到102年一月,短短三個月不管發生任何事,他有足夠的時間對他的不當行為認錯,此時,隊職官與師長早已不那麼在乎他的愛滋病。讀過軍校的人都知道,軍校教訓學生很嚴厲,但學生犯錯事情過後,「愛學生」是任何普大都無法超越的。此時,如果他認為承受異樣眼光的壓力過大,因病退學仍可不用賠償,且保有學籍可插班普大。另一項選擇是對他的不當行為認錯再認錯,校方仍會讓他繼續讀畢業。兩項選擇,他怎麼出牌都是贏家。可惜的是,他既不因病退學,又不主動認錯,結果全盤皆輸。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1903703
衛福部、國防部為了軍校愛滋生權益,出現官告官局面,背後原因之一,是政府愛滋防治沒人管。

在醫院工作的人都清楚醫護人員對愛滋病患的隱性歧視。在門診抽血的技術員,有誰想替愛滋病患抽血?醫院都如此,衛福部又怎能苛責國防大學? 阿立罹患愛滋,在團體生活中受到的異樣眼光,正如同醫護人員看到HIV positive,在病人背後的異樣眼光。在愛滋病的歧視上,醫護人員有比軍人做得更好嗎?I don't think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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