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案例並不常見,但總會有運氣不好的牙醫師遇上。成績不錯的高中生在選擇醫學系或牙醫系的時候,千萬不可人云亦云,以現在的角度來預測日後賺錢多寡。許多家長在問醫牙的選擇,版主也一再強調興趣的重要。牙醫系將來治療的範圍已定,選了之後就無法更改。因此,在分數有機會能上醫、牙的情況下,選擇牙醫系之前,一定要去牙科診所見習,確信自己的興趣在口腔醫學。

除了少數教授專攻口腔病理之外,牙科是一種外科,牙醫師每天都要給病患上麻藥。你所不知道的可怕之處是,牙醫師打麻藥的地方接近頭頸,上有大腦、下有心肺,稍有閃失,極可能致命。我相信牙醫師每打一次麻藥,儘管技術精湛,心裡都會有些許的緊張,生怕躺在椅子上的病患發生對麻藥的不良反應。牙醫師的風險並不低,因為打麻藥與口腔治療都由牙醫師一人負責,所以,用醫療風險來評估醫學系與牙醫系的優劣,是對於醫學專業陌生的主觀評價。

醫學系畢業可依興趣及志向,選擇風險較低的家醫、復建、精神、放射、核醫、病理、皮膚等科,內科系的「內分泌/新陳代謝」與「風濕免疫」兩科也是風險較低的科別。每一科都需要人,做好每一科都不會失業。因此,分數若同時能上醫學系與牙醫系,選擇牙醫系就必須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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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成植物人 牙醫賠1162
首例要求保障麻醉安全 醫界譁然:不敢打麻醉針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810/3717910/
【劉昌松、陳柏因、丁牧群台北報導】女會計詹淑雲前年找牙醫陳勇吉拔智齒,但牙還沒拔,就因為打麻醉針變成植物人,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陳沒有盡到拔牙並確保病患麻醉後安全醒來的責任,昨判陳要賠詹一千一百六十二萬多元,成為醫師必須保障麻醉安全性的首例判決。本案還可上訴。

醫療糾紛
針對判決,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詹勳政說,昨聯絡上陳勇吉(六十八歲),他說當初台大醫院為病患做的斷層掃描顯示患者有動脈瘤,施打血管收縮劑的麻醉藥後才使動脈瘤破裂,而且衛生署醫審會也鑑定他沒過失,如此判決他難以接受。

刑事不起訴民事判賠
詹勳政激動表示:「難不成每個病患拔牙前,都要去照全身斷層掃描,確認無動脈瘤才能拔牙」。而且當時病患麻醉後已昏迷,當務之急是送醫,怎可能繼續拔牙。具醫師資格的黃清濱律師也憂心說:「這判決可能造成醫師害怕而採取防禦性醫療,不敢打麻醉針或乾脆把病患轉診。」
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也說,病患在拔牙時緊張及使用血管收縮劑,都會使血壓升高,增加中風風險,這件判決會引發爭議。醫改會主任蕭敏慧則說,醫師有義務麻醉前,告知病患相關風險,牙醫師公會應以此案為戒,列為教材。

本案發生在前年四月一日下午,三十二歲剛生產完兩個月的詹淑雲因牙痛,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陳牙科」診所求診,沒想到牙醫陳勇吉幫她施打麻醉針後沒幾分鐘,就頭痛、喪失意識,事後雖被送醫急救,仍因腦幹受損而中風成為永久性植物人,詹家因此控告陳,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

由於醫審會鑑定報告認為陳勇吉沒有醫療疏失,檢方不起訴處分陳。但法官根據《民法》中「債之不完全給付」的相關規定,認為病患詹女花錢請陳拔牙,陳的義務就是幫詹拔牙,並要確保詹麻醉後能安全醒來,而陳身為專業醫師卻無法證明自己為何不能完成這兩項義務,因此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再多賠償都換不回」
詹淑雲的婆婆昨得知判決後泣訴:「我好好一個媳婦,之前還活蹦亂跳的,怎麼去拔個牙五分鐘就變成這樣?孫女才出生兩個月就家庭破碎成這樣,再多的賠償都換不回這一切了。」
詹淑雲發生意外前生下的女兒現在已兩歲,每次詹的丈夫從大陸回台,就會把女兒從南投埔里的外婆家接到中和的佑林醫院看媽媽,詹的婆婆說:「孫女很乖,每次都會對掛著呼吸器的媽媽說『加油哦!』有時還會趴在媽媽的胸前和媽媽聊天,她媽媽也開始可以用眨眼睛的方式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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