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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看到下面的醫療糾紛,我認為可以避免,關鍵在於醫師是否誠懇面對過失。病患術後發生膽汁滲漏,外科醫師要有警覺,膽汁滲漏非同小可,第一時間要誠實面對手術中的失誤,並向家屬解釋再次手術修復膽管的可能性。

癌症病患的膽汁滲漏,你別期望它會自行癒合,第二次手術勢在必行,國泰醫院醫師錯失再度手術的黃金時刻,導致膽汁腐蝕腹腔組織,造成細菌感染,病患終因敗血性休克死亡。

外科醫師面對手術的失誤,常常不敢坦然面對現實,結果病人越擺越爛,面對家屬遮遮掩掩,事實上,手術的失誤雖可避免但無法 100% 避免,第一時間不敢誠實面對,最後的司法判決想當然是一敗塗地。如果國泰醫院醫師見到引流管出現膽汁而立即採取行動去修復膽管,就算病人最後依舊死亡,醫師盡了全力,家屬怎麼告?

這件醫療糾紛跟 "插破血管" 無關,記者斷章取義引用判決書內容,可以想見台灣媒體搶新聞卻無視專業的病態。這是我第二次看到膽汁外漏不做處理的病例,第一例發生在我在三總實習的第一個月。http://www.wretch.cc/blog/wleemc/10166073

消化系的內科醫師做膽管射影取出結石時,偶爾也會將膽管捅破,第一時間一定會告知病人及家屬,並會診外科緊急手術修復膽管,病人絕不會一狀告上法院。幾年前曾有 80 幾歲的病人因膽管被捅破,手術後諸多原因死亡,醫師沒犯錯,家屬只能含淚送終。

版主的看法手術後膽汁滲漏雖是一種醫療疏失,但無法 100% 避免 (醫師不是神,難免有疏失),故不能因此起訴醫師。國泰醫院的醫師只要及時替病患修復膽管,解決膽汁滲漏的問題,就已盡到醫師的職責,病人是否能康復,醫師無法 100% 保證。膽汁造成的腹膜炎確實是手術後開放的引流傷口細菌感染之主因,醫師沒有盡到中止感染因素的責任,導致病患敗血休克死亡,自然無法擺脫司法裁判之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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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破血管病人死亡 2醫師判刑
更新日期:2011/07/04 21:57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4日電)國泰醫院醫師陳德芳、楊佳穎為張姓癌症病患實施切除手術後插管,不慎插破血管,造成病患敗血症死亡;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陳德芳徒刑5月、楊佳穎6月,均得易科罰金。

國泰醫院表示,國泰醫院醫師平日工作盡心盡力,接獲此消息深感遺憾,等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判決書指出,民國95年間張姓男子因食慾不振,到國泰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為十二指腸腺癌,醫師陳德芳為他進行切除手術。病患術後出現腹部引流管膽汁滲漏、白血球上升及細菌感染等,醫師再給予靜脈治療。

數天後,張男靜脈導管插管處發炎,值班醫師楊佳穎將原先的導管拔除,用新導管插管,因多次插拔,導致張男血管破裂。張男反應,呼吸時有胸痛現象,隔天經醫師急救後張男因感染敗血症死亡。

民事部分,法院判決2名醫師及國泰醫院應連帶賠償家屬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共計304萬多元。刑事部分,法院認定醫師未及時察覺病患有可能造成血胸併發症,顯有醫療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陳德芳徒刑5月、楊佳穎6月,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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