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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伍前到南部去拜訪一位剛從新店監獄出來的同學,他不是國中、高中同學,而是在老國防跟我同窗七年的同學。我很清楚他犯的是無心之罪,為的只是不爽某位學長的行為。原本只是一場惡作劇,最後搞得罪證確鑿。其實那學長只要在判決時告訴審判長:這件事只是同事間的誤會,我那可憐的同學就可能當庭釋放。很遺憾,那學長終究要置我同學於死地。國防學長、學弟之間究竟有甚麼深仇大恨,學長恨不得要學弟被關進軍人監獄才甘心?

我的同學被收押時,他老爸想要擺平此事,送了二十萬元給當時三軍總醫院XX部的主任。結果那主任收了錢卻沒有做他應該做的事去解決學長、學弟間的糾紛,最後我的同學依舊被判刑入獄,造成終身的遺憾這裡有兩個學長,一個不講情義,一個收錢不辦事。那個收錢不辦事的學長最為可惡,因為本來就不該收錢,尤其是幹到部主任的學長都比住院醫師高將近二十期,調解學長、學弟間的糾紛本就是他的責任!很遺憾,兩個學長赤裸裸地毀了一個學弟的大好前程。不知三總出了甚麼問題,以前是這樣,現在換了一棟白色巨塔會好一點嗎?我深深懷疑!這醬缸文化不是在一兩年形成,當然也不可能在一兩年消失。

我民國九十一年自長庚醫院轉至台北榮總,當時的內科部李壽東主任跟我講了一句很窩心的話:來到榮總就像是回到國防人的家一樣老學長李壽東現在是北榮副院長。平平都是國防出來的校友,有人千方百計用考績去控制學弟,有人恨之入骨想置學弟於死地,有人厚顏無恥在辦公室裏收學弟的錢有人卻惜才如命,春風化雨、提攜後進。怎麼差這麼多,我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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