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阿立事件,有一則版主同學的留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maT4rVG-Gg&app=desktop

一名擔任美商亞洲區CEO陳曉雲,今年53歲,事業有成,家庭和樂,卻寧願放下事業,每星期不辭長途飛行回台打官司,到底為了什麼事?他的父親二十多年前為了什麼事氣得過世,讓陳曉雲自覺不孝,憤而在20多年後的今天提訴訟,原來對象是國防醫學院,小蝦米對大鯨魚,他還到台大念法律系,就為了打贏官司,展開這場CEO復仇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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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故事的主角陳曉雲是跟版主同一年進國防醫學院的藥學系同學。印象中他是個十分活躍的人,本應以第一名成績畢業,我驚訝的是他竟沒畢業,而是被開除,處分如此迅速,我當年完全不知道。

事件發生在民國75年七月,當時醫學系M82期在衛勤學校受訓,藥學系P69期是畢業班,正在上「反共復國革命教育」的課,從此男生「醫/牙兩系」與「藥/公衛兩系」因學制不同而分離。「反共復國革命教育」兩週課結束後就是畢業典禮,換句話說,剩不到兩週就要掛階,而他卻硬生生開除。他離開時,我還在衛勤學校受訓。他大四與醫學系乙班在第六連,我是醫學系甲班,與牙醫/公衛兩系在第五連。由於「連」的相隔,又事發突然,我們在衛校結訓後放了三週暑假,收假後一切都結束,畢業的藥學與公衛同學都離校了,我們準備升大五,因此醫學系甲班熟知此事的人不多。他為何會遭到如此嚴厲的處?讓版主細說從頭。

國防醫學院傳統上給予學生許多方便,是軍校裡的天堂,在國醫沒有被罵到像狗一樣的學弟當年週六下午4:30可離校,沒有榮譽假的學生晚上10:00必須回校點名(其它軍校都是週日上午8:00才放假)。大三以後,週六晚上10:00幾乎沒在點名,但10:00/pm以後學生有門禁,已在學校的不准出去,還沒回來的,不回來通常也沒事,但最好不要回來,因為門口的衛兵會登記,進校門會留下逾假的紀錄。

校規是「週六下午4:30可離校,沒有榮譽假的學生晚上10:00必須回校點名。」---晚上10:00以後沒回校的學生,最好不要發生事端,一旦出事,警局把紀錄送到學校,處分可能會很嚴重。當年不但有人週六晚上出事,還有高年級學長在空堂課時穿醫師服蒙混出去閒逛。這些在普大學生看來稀疏平常的小事,在軍校卻是嚴重到足以退學的大事。夜裡翻牆出去,很平常吧!在國醫有人因此而被開除版主曾寫過一篇「五條白槓的故事」http://wleemc.pixnet.net/blog/post/114510596
M80期學長
五年級在校禁穿醫師服,改穿五條白槓的草綠服(似乎是一種罰),到我們M82期大五改穿軍便服,醫師服只在醫院見習時才能穿。學長把「方便」當「隨便」,殃及學弟,現在回想起來,陳曉雲同學是最慘的受害者。

「反共復國革命教育」--當年軍校生畢業前都是嚴肅以對的,早期三軍官校與政戰學校集合在復興崗舉辦,國防醫學院學生在自家校內上課,這兩週,週一到五晚上10:00畢業生必須回校點名,陳曉雲同學犯了大忌,晚上10:00逾假未歸,又在警局留下犯案紀錄。他當時是具軍人身份的學生,不久即將掛階,試想,一個中尉軍官下部隊後,非假日晚上10:00仍在啤酒屋暢飲,還犯了案,在戒嚴時期是憲兵到警局提人帶回憲兵隊。從另一個角度去看,我跟他是同學,我大五在校已被禁穿醫師服,是因有學長把「方便」當「隨便」,殃及我們學弟。當年潘樹人院長正大力整頓學生風紀,陳曉雲同學觸到霉頭,原本記一個大過就能了事的案件,他被處以開除學籍,四年努力全部化為灰燼。

當年國醫校方對陳曉雲同學的處分既重又快,沒讀過軍校的人一定會感覺處分過了頭,對照現在的阿立,他在民國101年十月被記兩大過,尚未達到退學條件,如果即時對犯行認錯,不至於因操性成績不合格而於102年一月遭退學處分。

陳曉雲同學想爭取恢復國防藥學士的學位,關鍵在「一大過」與「開除」之間,在戒嚴時期到底要如何裁決才算公正?我個人認為開除是有點重了。軍校畢業生的「反共復國革命教育」週一到週五晚上原本不能外出,國醫校方給學生方便,晚上可以外出陳曉雲同學在這重要時刻出事是校方裁定開除的關鍵往事已,雖然恢復國防藥學士有點難度,我仍希望他能成功,也希望國醫學弟妹記取前輩教訓,國醫是個讀書的好地方,不要把母校傳統給予學生的方便當成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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