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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預計今年三月一日實施DRG新制,醫界反對者眾,這兩天新聞又被炒熱。
DRG
應該會成為今年醫學系面試的考題之一
每位考官對DRG都有定見,版主從正面的角度幫考生搓湯圓
DRGs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在美國行之有年,最早可溯及1982年,目的除了管控醫療浪費之外,也抑制節節攀升的醫療費用。美國是商業保險制度,隨著生物醫學及技術的快速發展,醫療變得越來越昂貴,你弄出一個葉克膜(ECMO),有保險的病人危急時不管是否有效,都用一下,保險公司怎受得了?但基於人道立場,醫師在投保病人身上用了葉克膜,保險公司就得付錢。不只葉克膜,新藥不斷出來,老年人的細菌感染,抗生素使用一天的價錢數千美金,保險公司精打細算,付了這頭,另一頭就必須砍價,於是推出各式醫療保險「產品 」。在資本主義的競爭環境下,美國DRG能存活下來且廣泛推行,必有其道理。救命的錢,保險公司都會付,不是救命的錢,保險公司就有斟酌的空間。非急診,可開可不開的手術,就成為保險公司管控的項目---我會付錢,但大(各保險公司)來比價,價格由企業主、員工、保險公司三方來決定,因此每一項手術就有一個DRG的產品價格,不足的金額,不是醫院吸收就是病人自付。道理真的很簡單!請注意,美國是商業醫療保險,保險公司絕不會做賠本的生意。DRG的贏家永遠是保險公司

你把上述情況套進台灣的健保,差別在,保險公司是健保署健保署的錢來自民眾與企業(直接與間接),這些錢不管怎麼發出去,最後都會流進醫院或診所,健保署不會賺走一毛錢。台灣民眾若想提高醫療品質:
1.
多繳健保費,這與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經濟不好,提高健保費等於從人民身上扒皮,可行性不高。
2.
增加自付項目,這點健保署已經在做。胃腸科的益生菌、止瀉藥(Kaopectin)、大腸鏡的清腸藥(Klean prep)等都要自付。最近開了兩瓶皮膚科的痱子膏Calamine lotion,病人也要自付。各科特殊醫材如骨科的人工關節、心臟科的塗藥支架、胃腸科的膽道金屬支架等都要自付。

新制Tw-DRGs 共有1262項醫療(原已實施401),以住院病患的診斷、手術或處置、年齡、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及出院狀況等條件,將其分成不同的群組,依各群組醫療資源使用的情形,於事前訂定各群組的一次住院支付點數,並針對特定項目設計額外加給。總費用將占所有住院費用的58%。新的醫療技術及藥品不斷推高醫療費用DRG勢在必行,美國如此,台灣亦然。醫院裡每一塊紗布都是錢,DRG也讓醫事人員有成本概念,刺激醫院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效率。DRG廣泛實行之後,民眾也會感受到醫療成本的壓力,進而珍惜醫療資源。


http://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99/1474585
http://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99/147458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AI6RE_hWoM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7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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