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常發生,打針要小心。湊巧的事情真的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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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感冒打針猝死 醫護不起訴
新北市一名60歲張姓男子去年3月感冒到新莊區一家診所看病,林姓醫師看診後開藥並囑咐姚姓女護理師為張男打針,不料張男打針後卻猝死,家屬怒告醫護業務過失致死,但法醫解剖發現張男顱內有8公分腦瘤而不自知,當天正好腦瘤壓迫腦幹,引發神經性休克害命,新北地檢署認定他死因與醫護診治無關,今將全案不起訴。

處分指出,去年3月初張男到新莊區一家診所看病,自述「喉嚨痛、咳嗽」,林姓醫師(35歲)診斷他罹患一般感冒,隨即開立感冒藥處方並指示姚姓女護理師(27歲)為張男打針,緩解症狀。不料張男才剛打完針,就出現頭暈、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狀,隨即倒地猝死,家屬因此憤而提告。
 
不過林姓醫師辯稱,當天為張男打的針只是抗組織胺、維他命等,姚姓女護理師也辯稱打針前都有依照「三讀五對」的流程確認,但打完針張男就癱軟死亡。檢方根據法醫解剖報告發現,張男的顱內原本就長了一顆8公分大的腦下腺巨大腺瘤,壓迫到腦幹造成中樞神經性休克死亡,和醫護注射的藥劑沒有關係,醫審會鑑定也認為醫護沒有過失。
 
檢方調閱張男的就醫紀錄,發現他不曾因腦瘤就醫,研判當天張男不巧病發而亡,今對林姓醫師、姚姓女護理師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08/52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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