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醫療糾紛沒甚麼道理可言,做多了一定會遇到專業與非專業間的衝突。下面的案子,手術前,手術中,手術後,病人與家屬的想法完全不同:
手術前,腫瘤約4x2.5公分,介於兩顆睪丸間,病人擔心自己得了不治之症。
手術中,並非病人自己決定要切除陰莖。
手術後,病理報告顯示,切除的陰莖只是肉芽腫 (一種慢性發炎)
陰莖有多重要?如果是惡性腫瘤,必欲除之而後快;如果只是肉芽腫,情況就不一樣了!遇到這種無法確定惡性,但難以決定是否該切除陰莖的手術,手術前,最好請病人去找另一位泌尿科醫師詢問治療方式,如果第二位泌尿科醫師也認為應該切除,病人手術後的「認知」會大不同。認知的差距也是醫師要學習的一門醫療社會學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917/471158/
台中一名63歲男子去年1月因為陰莖出現硬塊合併血尿,到台中榮總就醫,醫師幫他做檢查後懷疑是陰莖癌,建議切片釐清是否是惡性腫瘤,結果切片手術出來竟然陰莖切到只剩下目視兩公分,更離譜的是,切片報告出來竟然只是良性的慢性發炎肉芽腫瘤,讓患者跟老婆相當錯愕難以接受,因為術後不但無法正常行房,甚至造成他嚴重漏尿,決定怒告台中榮總醫療疏失並求償1500雙方在衛生局調解失敗,目前進入司法程序。
 
負責執刀的台中榮總泌尿外科主任歐宴泉上午接受《蘋果》電話訪問表示,患者到院時腫瘤已經壓迫尿道出現明顯血尿,磁振造影顯示是偽陰性且潰爛的慢性肉芽組織,因陰莖很難切片,且如確定惡性在切片過程可能造成癌細胞擴散,所以切除前就已經先跟患者說明「陰莖慢性肉芽性腫瘤可能合併其他腫瘤,如是惡性腫瘤在切片過程會擴散,所以術前病人同意『如果手術中無法做切片,建議切除』,切片手術過程中也特別出來跟家屬說明,沒想到最後變成這樣。」歐宴泉無奈表示,目前全案已在法院審理中,「這是上帝給我的考驗,尊重司法判決。」

下午歐宴泉主任親自接受媒體面訪指出, 他歐宴泉下午出面接受媒體訪問時進一步說明指出,患者到院時主訴摸到陰莖腫塊已經半年,經過核磁共振檢查腫瘤約4x2.5公分,是顆介於兩顆睪丸間的巨大腫瘤,因相當靠近陰莖根部,且已經侵入睪丸肌肉層與尿道,手術前就有先告知患者「切片困難,如果必要可能要直接切除局部陰莖」,患者同意後他才安排手術。
 
他說花了近5小時成功保留換性神經、括約肌神經與與尿道,但無法保留陰莖,所以手術到一半就跟家屬說明要變更手術方式進行局部切除,「因手術緊急,所以未在患者手術同意書副本上再說明,只有切除手術後拿腫瘤跟患者說明時才請家屬簽名已經知悉手術過程,「沒想到反被患者誤會是偽造文書。」
 
歐宴泉說,術後並未如患者說只剩下2公分陰莖,而是剩下4公分陰莖跟6.5公分尿道,「確認排尿沒有問題才出院,不太可能會有漏尿情況。」歐宴泉說,該院已經決定將切除組織送鑑定中心鑑定,爭取手術正當性。
 
他說,他查詢國際期刊,發現患者罹患的這種「慢性肉芽腫瘤」好發於腎臟丶睪丸丶副睪丸,甚至腹腔的肝臟或膽囊,長在陰莖的相當少見,目前已發表的醫學期刊對於治療建議都是「建議切除。」

台中榮總則發表聲明表示,醫師治療過程都依照手術常規,對方要求千萬賠償醫院無法執行,目前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司法審理。」(曾雪蒨/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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